尉氏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2008-2010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结余资金完善和配置完建供水厂站招标公告

尉氏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2008-2010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结余资金完善和配置完建供水厂站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尉氏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2008-2010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结余资金完善和配置完建供水厂站 已由 尉氏县人民政府以尉政文[2013]47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尉氏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2008-2010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结余资金。招标人为尉氏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项目建设的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在尉氏县境内。
(二)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82万元人民币。计划工期为 60 日历天。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尉氏县蔡庄镇三楼供水站新打机井一眼,供水设备一套; 张市镇郭家供水站新打机井一眼,供水设备一套;洧川镇供水站新打机井一眼。
标段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新建300-700米深井3眼
第二标段:配套设备两套,每套包括潜水泵,无塔供水设备,压力罐的采购及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一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凿井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级以上相关专业职称,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第二标段: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22日—2013年7月26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 5: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前来报名。
报第一标段的需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报第二标段的需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厂家具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2、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潜在投标人可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踏勘现场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潜在投标人自己承担。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尉氏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尉氏县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139*****841
监督单位:尉氏县水利局
地 址:尉氏县新民街11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78--*******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87*****98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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