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2021年中小型水库安全鉴定项目招标公告
普宁市2021年中小型水库安全鉴定项目招标公告
普宁市2021年中小型水库安全鉴定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发布时间:2021-06-09 12:00:25
采购计划编号:445281-2021-00440预算金额:*******.0000采购品目: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代理机构: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项目经办人:何仕平项目负责人:王锦洪
普宁市2021年中小型水库安全鉴定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第一幢东起第二间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9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5281-2021-00440
项目编号:GDQS021FGG0601PN
项目名称:普宁市2021年中小型水库安全鉴定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640,1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普宁市2021年中小型水库安全鉴定(小型水库部分)):
合同包预算金额:6,877,2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普宁市2021年中小型水库安全鉴定(小型水库部分)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0个日历天内完成
合同包2(普宁市2021年中小型水库安全鉴定(中型水库部分)):
合同包预算金额:1,762,9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普宁市2021年中小型水库安全鉴定(中型水库部分)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0个日历天内完成
合同包1(普宁市2021年中小型水库安全鉴定(小型水库部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2(普宁市2021年中小型水库安全鉴定(中型水库部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
6、特定资格要求:
(1)包组1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2)包组2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者水利部公布的有关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承担,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 注:包组2由四宗中型水库(白沙溪水库、金山洞水库、上三坑水库、汤坑水库)组成,其中的上三坑水库坝高为55米,根据《水建管〔2003〕271号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大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m以上中型水库的大坝安全评价,须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或者水利部公布的有关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承担。]。
时间:2021年06月06日至2021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第一幢东起第二间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2021年06月29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第一幢东起第二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开标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第一幢东起第二间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揭阳市-普宁市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名称:普宁市水利局
地址:普宁市大学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侧
联系方式:139*****399,杜先生
名称: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第一幢东起第二间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2021年06月06日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普宁市2021年中小型水库安全鉴定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第一幢东起第二间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9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5281-2021-00440
项目编号:GDQS021FGG0601PN
项目名称:普宁市2021年中小型水库安全鉴定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640,1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普宁市2021年中小型水库安全鉴定(小型水库部分)):
合同包预算金额:6,877,2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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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普宁市2021年中小型水库安全鉴定(小型水库部分)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0个日历天内完成
合同包2(普宁市2021年中小型水库安全鉴定(中型水库部分)):
合同包预算金额:1,762,9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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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普宁市2021年中小型水库安全鉴定(中型水库部分)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0个日历天内完成
合同包1(普宁市2021年中小型水库安全鉴定(小型水库部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2(普宁市2021年中小型水库安全鉴定(中型水库部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
6、特定资格要求:
(1)包组1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2)包组2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者水利部公布的有关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承担,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 注:包组2由四宗中型水库(白沙溪水库、金山洞水库、上三坑水库、汤坑水库)组成,其中的上三坑水库坝高为55米,根据《水建管〔2003〕271号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大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m以上中型水库的大坝安全评价,须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或者水利部公布的有关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承担。]。
时间:2021年06月06日至2021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第一幢东起第二间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2021年06月29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第一幢东起第二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开标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第一幢东起第二间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揭阳市-普宁市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名称:普宁市水利局
地址:普宁市大学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侧
联系方式:139*****399,杜先生
名称: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第一幢东起第二间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2021年06月06日
普宁市2021年中小型水库安全鉴定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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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2021年中小型水库安全鉴定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第一幢东起第二间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9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5281-2021-00440
项目编号:GDQS021FGG0601PN
项目名称:普宁市2021年中小型水库安全鉴定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640,1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普宁市2021年中小型水库安全鉴定(小型水库部分)):
合同包预算金额:6,877,2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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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普宁市2021年中小型水库安全鉴定(小型水库部分)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0个日历天内完成
合同包2(普宁市2021年中小型水库安全鉴定(中型水库部分)):
合同包预算金额:1,762,9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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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普宁市2021年中小型水库安全鉴定(中型水库部分)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0个日历天内完成
合同包1(普宁市2021年中小型水库安全鉴定(小型水库部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2(普宁市2021年中小型水库安全鉴定(中型水库部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
6、特定资格要求:
(1)包组1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2)包组2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者水利部公布的有关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承担,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 注:包组2由四宗中型水库(白沙溪水库、金山洞水库、上三坑水库、汤坑水库)组成,其中的上三坑水库坝高为55米,根据《水建管〔2003〕271号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大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m以上中型水库的大坝安全评价,须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或者水利部公布的有关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承担。]。
时间:2021年06月06日至2021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第一幢东起第二间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2021年06月29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第一幢东起第二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开标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第一幢东起第二间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揭阳市-普宁市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名称:普宁市水利局
地址:普宁市大学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侧
联系方式:139*****399,杜先生
名称: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第一幢东起第二间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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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6日
普宁市2021年中小型水库安全鉴定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第一幢东起第二间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9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5281-2021-00440
项目编号:GDQS021FGG0601PN
项目名称:普宁市2021年中小型水库安全鉴定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640,1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普宁市2021年中小型水库安全鉴定(小型水库部分)):
合同包预算金额:6,877,2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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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普宁市2021年中小型水库安全鉴定(小型水库部分)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0个日历天内完成
合同包2(普宁市2021年中小型水库安全鉴定(中型水库部分)):
合同包预算金额:1,762,9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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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普宁市2021年中小型水库安全鉴定(中型水库部分)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0个日历天内完成
合同包1(普宁市2021年中小型水库安全鉴定(小型水库部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2(普宁市2021年中小型水库安全鉴定(中型水库部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
6、特定资格要求:
(1)包组1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2)包组2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者水利部公布的有关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承担,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 注:包组2由四宗中型水库(白沙溪水库、金山洞水库、上三坑水库、汤坑水库)组成,其中的上三坑水库坝高为55米,根据《水建管〔2003〕271号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大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m以上中型水库的大坝安全评价,须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或者水利部公布的有关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承担。]。
时间:2021年06月06日至2021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第一幢东起第二间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2021年06月29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第一幢东起第二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开标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第一幢东起第二间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揭阳市-普宁市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名称:普宁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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