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香机排潮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加香机排潮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卷烟厂加香机排潮系统改造项目
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卷烟厂现就《广州卷烟厂加香机排潮系统改造项目》招标,敬请有意向承接本项目的合资格单位参与。详细内容如下:
一、招标方名称: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卷烟厂
二、招标方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沙环翠南路88号基建设备科
三、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卷烟厂加香机排潮系统改造项目
四、招标文件编号: GZJYC-JS-2013-042
五、招标项目内容:
根据广州卷烟厂的实际需求,对广州卷烟厂制丝线加香机排潮系统进行改造,以改善加香机排潮效果并及时收集排潮转网粘附的碎末杂物。
六、投标方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含)的独立企业法人;
2) 投标方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单位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须提交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投标人必须是具备机械制造、加工、安装、销售等经营范围的法人;
5)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改造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七、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进行。
我公司将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对收到的投标方报名资料进行资格预审,并通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方领取招标文件。对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方不另行解释落选原因。
八、报名截止时间及所需资料:
(一)投标方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 7月22 日16时前。
(二)报名所需资料及要求:
(1)投标响应函(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上述资料都需要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并密封好,按照以下方式提交,招标方不退还报名资料。
(三)报名资料提交方式:可以通过特快专递或直接递交至我公司本项目联系人。
九、招标文件的取得
我公司将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收到的投标方报名资料进行资格预审,并通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方领取招标文件。对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方不另行解释落选原因。
十、投标截止时间,开标、评标时间与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20—******** 传真号码: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沙环翠南路88号基建设备科 邮政编码:510385
十二、招标人在任何时候都依法保留和拥有对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附件:《响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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