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森林消防支队主副食定点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大兴安岭森林消防支队主副食定点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大兴安岭森林消防支队主副食定点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兴安岭森林消防支队主副食定点采购项目二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兴安岭森林消防支队,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定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供货地点:所有货物由供货方免费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2招标内容:米面、肉类、蔬菜水果、冻货、调料干货等。

2.3服务期:暂定服务期为11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采购方各需求单位靠前驻防期间可就近采购主副食品,不在定点供应商处购买,靠前驻防时间一般为2-3个月。

2.4采购预算:约913.3万元,此金额为虚拟金额,实际金额以最终结算为准。

2.5投标报价:以当日市场平均价(市场批发价格)为基准的优惠率。

2.6标段划分:共39个标段。

标段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万元)(此金额为虚拟金额,实际金额以最终结算为准)

附件材料

1

一大队:采购米、面、油

米面油:粮食、豆油必须来源于正规生产企业,大米为一等粳米、面粉为特一粉,豆油必须为非转基因大豆油。粮油供应商必须经营手续齐全,提供相应资质证明。

肉类:生鲜畜肉、禽肉、海鲜必须源于正规肉联厂、家禽供应厂、水产市场的新鲜产品,所有产品必须具有最近有效期内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21


2

二大队:采购肉类

22.6


3

牙克石市大队:采购米、面、油

7.8


4

应急中队和招待所:采购米、面、油

8.1


5

应急中队和招待所:采购蔬菜、水果、鸡蛋

25.4


6

莫尔道嘎大队:采购米、面

6


7

莫尔道嘎大队:采购肉类、冻货

65


8

莫尔道嘎大队:采购蔬菜、水果

35


9

莫尔道嘎大队:采购蔬菜、水果

30


10

满归大队:采购米、面、油

3


11

满归大队:采购肉类、冻货

31


12

满归大队:采购蔬菜水果

33


13

满归大队:采购调料、干货、鸡蛋


26


14

根河市大队:采购米、面、油


11.3


15

根河市大队:采购肉类

蔬菜水果:所送产品应来自大型的无公害蔬菜、水果基地。保持良好的色泽和新鲜度,经过整理除去泥沙、黄叶、烂叶、老叶,并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及当天供货公司提供的《检验报告》。

冻货:提供的冷冻畜肉、禽肉、海鲜冷冻保存时间分别不超过3个月、2个月和15天,所有产品必须具有最近有效期内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调料干货: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调料干货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糖、味精、酱油、醋、豆制品、生粉等必须具有“QS”生产许可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所有商品应留有三分之二(含)以上的保质期限。

27.5


16

根河市大队:采购蔬菜、水果

28


17

根河市大队:采购调料、牛奶、鸡蛋

17.8


18

根河市大队:采购冻货

14.3


19

库都尔大队:采购米、面

7


20

库都尔大队:采购肉类、冻货

40


21

库都尔大队:采购蔬菜、水果

29


22

库都尔大队:采购调料、干货、鸡蛋、豆油

26


23

绰尔大队:采购米、面

7


24

绰尔大队:采购肉类

37


25

绰尔大队:采购蔬菜、水果、冻货、鸡蛋

45


26

绰尔大队:采购调料

12


27

毕拉河大队:采购米、面

7.5


28

毕拉河大队:采购肉、禽蛋、奶

42


29

毕拉河大队:采购蔬菜、水果

38


30

毕拉河大队:采购调料

9.5


31

大杨树大队:采购米、面

8


32

大杨树大队:采购肉类

33


33

大杨树大队:采购蔬菜、水果

29


34

大杨树大队:采购禽蛋、奶、调料

29


35

阿里河大队:采购米、面

7.5


36

阿里河大队:采购畜肉

34


37

阿里河大队:采购蔬菜水果

33


38

阿里河大队:采购冻货、禽、鱼、蛋、冻货

23


39

阿里河大队:采购调料

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各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还具备以下特定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个体经营者,有供货能力及相关业绩的生产企业或代理经销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销售或包括初级农副产品销售,能够开具机打发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16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2时,下午14: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呼伦贝尔筑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牙克石市林城路74号)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表或经营者资格证书或证明书、授权经办人委托书(经办人须持身份证)、基本开户行许可证,相关资质证书,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和行贿信息、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失信记录,且提供网络查询版【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副本及复印件(加盖红章),自拟封皮装订成册,一式2份(A4纸)】。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资格预审合格后,另行通知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5.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以招标文件内金额为准)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均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大兴安岭森林消防支队招标代理机构:呼伦贝尔筑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牙克石市地 址:牙克石市林城路74号

兴安西街10号

邮编:022150邮 编:022150

联 系 人:姜先生金先生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电 话:****-*******

电子邮件:shihongbing2011@163.com

2021年6月9日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定点采购 主副食 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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