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煤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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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后旗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自然灾害损毁工程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T-HHNFSH-13-SG)
1. 招标条件
杭锦后旗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自然灾害损毁工程修复项目投资计划已由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农发办以巴农开[2012]129号批准,招标人(项目法人)为杭锦后旗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通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杭锦后旗团结镇德丰村。
建设规模:衬砌渠道3.58km。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为2013年8月20日至2013年9月10日,共计22日历天。
招标范围:修复衬砌渠道3.58km和建筑物8座等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暂叁级)资质及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与本招标工程的规模和性质相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区外施工企业须到自治区相关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在有效期内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19日至2013年7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地质北街东达广场3号楼E单元3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办理,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
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副本;
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⑤购买者身份证。
⑥自治区相关部门办理准入手续。
4.3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8月10日上午9:00时,地点为杭锦后旗农业综合开发办四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锦后旗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蔺永明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通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地质北街东达广场3号楼E单元302室
邮 编:010010
联系人:牛家富 电话: ****-******* 传真: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支行
账 号:154*****435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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