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幼儿园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幼儿园建设工程施工已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一、工程名称:幼儿园建设工程施工
二、工程概况:砖混结构、一层、建筑面积6726.09㎡
土城子镇中心幼儿园,改建面积1095.65㎡
新开地乡中心幼儿园,建筑面积941㎡
万和永镇新井中心幼儿园,建筑面积487.62㎡
达来诺日镇中心幼儿园,建筑面积781.74㎡
达日罕乌拉苏木幼儿园,新建及改建面积540㎡
巴彦查干苏木幼儿园,建筑面积493.29㎡
白音门德小学餐厅,建筑面积200㎡
宇宙地镇中心幼儿园,改建面积694.4㎡
红山子乡中心幼儿园,新建及改建面积551.44㎡
芝瑞镇中心幼儿园,建筑面积940.95㎡
三:总工期要求:6个月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建设地点:克什克腾旗各项目学校院内
六、招标单位:
一标段:克什克腾旗土城子镇总校
克什克腾旗新开地乡总校
克什克腾旗万合永镇新井中心完小
二标段:克什克腾旗达里诺日镇中心完小
克什克腾旗达尔罕乌拉苏木中心完小
克什克腾旗巴彦查干苏木中心完小
三标段:克什克腾旗宇宙地镇中心完小
克什克腾旗红山子乡总校
克什克腾旗芝瑞镇总校
七、招标范围:图纸标注的施工范围。
八、标段划分
一标段:土城子镇中心幼儿园,改建面积1095.65㎡
新开地乡中心幼儿园,建筑面积941㎡
万和永镇新井中心幼儿园,建筑面积487.62㎡
二标段:达来诺日镇中心幼儿园,建筑面积781.74㎡
达日罕乌拉苏木幼儿园,新建及改建面积540㎡
巴彦查干苏木幼儿园,建筑面积493.29㎡
白音门德小学餐厅,建筑面积200㎡
三标段:宇宙地镇中心幼儿园,改建面积694.4㎡
红山子乡中心幼儿园,新建及改建面积551.44㎡
芝瑞镇中心幼儿园,建筑面积940.95㎡
九、报名条件:具有三级及以上建筑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
十、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安全资质原件及复印件、施工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施工组织机构含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安全员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质检员证、施工员证、技术员证、技术员证必须是人事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以上五大员报名时必须有本人养老保险证,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且项目经理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原证、本单位法人授权的委托书前来报名。
十一、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企业需携带企业近三年业绩情况原件及相关行业部门下发的有效证明文件;商务资信方面荣誉证书提供原件的同时,必须提供颁发荣誉证书的部门或单位印发的含有该项荣誉的完整文件和可供查询的网站、网址等资料;通过IS9000认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能够证明通过认证的可以查询的相关媒体。投标人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项目经理本人学历证、职称证(必须是人事部门核准的有效证件)及本人近三年业绩情况原件及相关行业部门下发的有效证明文件,参加资格审查。参加资格预审的有效时间另做补充通知,超出资格预审规定时间的投标企业逾期不再受理,后果自负。
十二、自治区以外的投标企业在资格预审之前,必须到自治区建设厅及赤峰市建委工程管理科进行登记备案方可参加资格预审,并在资格预审时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班子原件的同时,必须提供可供查询以上证件的网站、网址等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查询电话;必须提交有效的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证明及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具体内容见附件)。
十三、资格预审时间另行通知。需带以上报名时所要求的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十四、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5日内有效,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不休息)

联系人: 耿福良:155*****849
王淑艳:158*****567
联系电话:0476--*******
传 真:0476?—*******

附件1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兹证明:近两年内没有发生下列违规行为:1、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2、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3、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4、严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5、三级及以上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两起及以上四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6、拖延报告、隐瞒、谎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7、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8、未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9、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情节严重。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本证明自治区外施工企业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具)。(证明机关盖章)年 月 日附件2: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内蒙古建筑市场。1、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3、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4、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5、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6、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而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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