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大桥引桥防船撞设施D区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平潭大桥引桥防船撞设施D区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福建平潭海峡大桥引桥防船撞设施D区
施工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福建省平潭海峡大桥及接线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由 交通部(现交通运输部) 以交公路发[2007]468号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为福州平潭海峡大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引桥防船撞设施D区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福州平潭海峡大桥有限公司。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平潭海峡大桥引桥D区域(46#~49#墩北侧)防船撞设施的制作与安装,包括 “自适应恒阻力拦截设施”系泊体、自适应浮筒及恒阻力缆绳的加工、抛设及锚固安装。主要工程数量为系泊体3座,约563T,自适应浮筒8个,重量约83T,恒阻力缆绳1966米,无档锚链2416米,抛锚锚链1575米.共设置施工监理合同段 1 个,为福建平潭海峡大桥引桥防船撞设施D区施工监理服务,本次对该合同段进行招标。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 6个月,缺陷责任期 12个月,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为 21个月(准备阶段3个月,施工阶段 6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12个月)。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共设置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若中标人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乙级(含暂定乙级)及以上资质,可自行组建试验室,也可以委托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乙级(含暂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监理服务内容:本工程施工监理拟为一个合同段招标,含拦截体系的制作、安装及本项目的其他工作内容等。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50.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水运工程施工监理经验、业绩及信誉良好的,并在人员、设备、交通工具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人可参加本次招标的 1 个监理合同段投标,但是最多只能中标 1 个合同段。
2.4中标候选人不得与所辖施工单位的中标人为同一法人或隶属于同一法人,不得具有投资控股或参股、或互相隶属关系。
2.5当同一投标人同为施工、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时,按照施工、监理标依次优先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一份于2013年7月18日至2013年7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福清市高山镇高速公路高山征管所三楼(渔平高速公路高山出口收费站旁)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 2013年8月9日10时00分至 2013年8月9日11时00分,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 年8月9日11时00分,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递交至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交易大厅。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平潭海峡大桥有限公司
地 址:福清市高山镇高速公路高山征管所(渔平高速公路高山出口收费站旁)
邮 编:350401
联系人:黄小姐、杜小姐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pingtandaqiao@126.com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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