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山河小学公租房新建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淋山河小学公租房新建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二次招标公告

1、团风县淋山河小学公租房新建工程二次已由团风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立项。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完成了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基本具备进行招标的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本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团风县淋山河小学公租房新建工程总投资约120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公租房一栋4层,总建筑面积约780平方米。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范围。

(3)施工地点:淋山河小学校内。

(4)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8月,预计工期为35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参加本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投标申请人应为“团风招标采购网”网员及“团风县招投标协会”单位会员。还须出具团风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对“团风县淋山河小学公租房新建工程”施工招标提出投标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话:139*****246;联系人:团风县检察院,王国田,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提供①查询申请函;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本工程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⑤法人委托书原件)。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根据鄂建[2008]8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持有相应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或建筑类叁级项目经理(含备案证书)资格。

5、参加本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书)或叁级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团风招标采购网”网员及“团风县招投标协会”单位会员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等。被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或叁级项目经理,包括投标报名、投标文件的递交,非本工程拟派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或叁级项目经理参与上述活动将不予受理。

6、报名时间为2013年 7月 22日至2013年7月26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4:30止(节假日除外)。

7、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 7月26日下午4:30止。

8、报名地点:团风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六楼)。

9、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仅进行现场报名不进行网上报名或仅进行网上报名不进行现场报名,均被认定为报名无效。

(1)投标人网上注册: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应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经审核通过,注册流程详见《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tfzb.net )网上操作指南,网上注册联系人:汪成,联系方式:136*****000

(2)现场报名:投标人持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在前款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并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

(3)网上报名:投标人持代理公司出具的招标文件资料费收据备查联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室领取密匙,登陆《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tfzb.net )进行网上报名。

10、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料费为 600 元,电子版图纸(光盘)为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按每张20元收取押金,中标单位不退。

11、投标文件必须经密封后,在北京时间2013年8月12日上午9:00以前送至招标人,递交地点:团风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六楼)。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团风县淋山河小学公租房新建工程 ”施工招标投标文件申请书”字样。

1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12日上午9:00止,招标人将于北京时间2013年8月12日上午9:00举行开标会议。

14、相关说明:

(1)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为3万元(大写:叁万元整),在2013年7月26日下午4:30之前以转账形式提交,转账时请注明“团风县淋山河小学公租房新建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户名为: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为:****************2622;开户行为:中国建设银行黄冈市分行团风分理处。投标保证金只接受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只对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账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26日下午4:30止,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2)本工程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格的10%,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3)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用、公证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费用届时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按有关收费文件支付;

(4)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15、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团风县淋山河小学

代 理 机 构: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团风县广场路新畜牧局一楼

联 系 方 式: 189*****389 (吴杏红)

日 期:2013年7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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