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工作片办公用房装修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第七工作片办公用房装修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长乐镇第七工作片办公用房装修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镇第七工作片办公用房装修装饰工程经镇政府讨论确定,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嵊州市长乐镇第七工作片。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3工程造价:¥223350.00元。

2.4付款方式:

完成工程量50%付至总工程款的25%;完成工程量100%付至总工程款的50%;审计结束付至总工程款的75%;审计结束满一年付清全部工程款,质保金除外。

2.5 工期:60日历天。2013年8月5日——2013年10月3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取得嵊州市建管局颁发的《诚信手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

4.报名及招标文件部分条款

4.1报名时间: 2013年 7月 25 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4:00。地点为嵊州市长乐镇第七工作片会议室。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请投标单位的报名者随带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嵊州市建管局颁发的《诚信守册》复印件、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3资料费:200元,售后不退。

4.4投标保证金:¥4000.00元 (大写:肆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开标日现金封包,当场交纳,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4.5开标日期:2013年7月 29 日上午10:00时,开标地点:嵊州市长乐镇招标办220办公室或四楼会议室。

4.6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法。

4.7决标:让利率:3%。摸取最大球号的为中标者,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大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若出现并列最大球号,由并列的投标人按报名顺序逐一摸取,以摸取的数码值最大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嵊州市鹿山街道长宁路1088号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 钱六汀 联系人: 任工

电 话: 138*****008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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