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公路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地方公路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地方公路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土公路上河湾至土坡段、省道101线桃山口至同心段公路、永宁县闽宁镇至协作扶贫产业园公路及闽宁镇协作扶贫产业园(一期)主干道路工程、国道109线石空过境段公路、闫地拉图(宁蒙交接)至中卫市迎水桥镇工程、青铜峡市候余公路改建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3]323号、宁发改审发[2011]337号、宁发改审发[2013]330号、宁发改审发[2013]331号、宁发改审发[2013]359号、宁发改审发[2013]356号、宁发改审发[2013]3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国家补助和自筹三部分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合同段号

项目名称

主要工程内容

里程(km)

公路等级

预计工期(月)

1

同土公路上河湾至土坡段

路基、路面、桥涵及交通安全设施等

26.581

二级

11

省道101线桃山口至同心段公路

路基、路面、桥涵及交通安全设施等

24.929

二级

一级

14

青铜峡市候余公路改建工程

路基、路面、桥涵及交通安全设施等

12

三级

11

2

闫地拉图(宁蒙交接)至中卫市迎水桥镇工程

路基、路面、桥涵及交通安全设施等

10.366

一级

12

国道109线石空过境段公路

路基、路面、桥涵及交通安全设施等

15.11

一级

14

永宁县闽宁镇至协作扶贫产业园公路及闽宁镇协作扶贫产业园(一期)主干道路工程

路基、路面、桥涵及交通安全设施等

5.837

二级

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公路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的监理单位,并具有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3 年7 月22日至 2013年7 月 26日(节假日或法定公休日除外) ,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汽车大世界对面4楼)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并附带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盖有红色法人单位公章)一套及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2013年7 月26日 15:30 时,地点:宁夏公路建设局八楼会议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 年 8 月 12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为银川市北京路汽车大世界对面四楼、五楼,邮编750011)。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809室

邮 编: 750011

联系人:贾小彤

电 话:0951- *******

传 真:0951-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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