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总医院2021年机房搬迁及扩容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宁化县总医院2021年机房搬迁及扩容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宁化县总医院
乙方:福建易联众医疗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424]GXG[GK]*******的宁化县总医院2021年机房搬迁及扩容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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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详见我司投标文件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要求,详见我司投标文件 | 1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详见我司投标文件 | 8575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拾伍万柒仟伍佰元整(¥8575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个工作日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宁化总医院(由采购人指定);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后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技术和服务要求 本项目涉及到医院在线业务生产系统核心数据库的搬迁,在搬迁实施过程中,要求投标人充分考虑数据库的安全性与稳定性,能够对院方HIS系统、电子病历系统软件的数据库进行完整的迁移并重新部署应用系统,同时为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能够按要求对HIS系统、电子病历系统内的用户数据进行分角色迁移归类处理,迁移过程停机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并且保证数据完好。若需原软件厂商配合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无需另外支付。造成数据丢失或业务应用无法启用的,投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1、建设内容 1.1、机房搬迁实施。(1)新机房网络系统建设完成后,将新旧两个机房线路打通,各网络单元的网关迁移至新机房,旧机房作为新机房的延伸。(2)扩容、补全2套双活储存及光纤交换机模块。利用双活储存的特性和虚拟化平台进行在线迁移。(3)将部分空闲宿主机迁移至新机房后,采用虚拟化平台执行虚拟机在线迁移,完成系统迁移。 1.2、系统扩容。(1)世行贷款项目补全双活存储。扩容为15*2.4TB 10K RPM SAS硬盘单元;10*960GB SSD SAS硬盘单元的双活存储架构。其中SSD硬盘单元用户核心生产库及后期数据库升级使用。(2)影像存储建设。现有影像存储采用单机头拖扩展柜形式,要求补全世行双活存储后,扩容12*4TB 7.2K RPM NL SAS硬盘单元的双活存储扩展柜。用于新的影像存储。(3)现有双活存储扩容。要求为双活存储每节点扩容8*2.4TB 10K RPM SAS硬盘单元。 2、项目建设清单 (1)世行贷款存储配齐双活存储 现网存储一 配置参数要求:现网存储一: 扩容双活软件许可,提供3年软件升级支持服务; 扩容5*2.4TB 10K RPM SAS硬盘单元; 扩容10*960GB SSD SAS硬盘单元(2.5); (2)世行贷款存储配齐双活存储 现网存储二 配置参数要求:现网存储二: 扩容8*16Gb FC前端口;双活软件许可,提供3年软件升级支持服务; 扩容15*2.4TB 10K RPM SAS硬盘单元; 扩容10*960GB SSD SAS硬盘单元(2.5); (3)世行贷款存储扩容(PACS存储) 配置参数要求:硬盘框(4U,交流\240V高压直流,3.5",级联模块,24盘位); 12*4TB 7.2K RPM NL SAS硬盘单元(3.5"); (4)现网双活存储扩容 配置参数要求:扩容8*2.4TB 10K RPM SAS硬盘单元; (5)光纤交换机扩容 配置参数要求:软件运行-光纤交换机-License-级联E-Port-适用于SNS2124; 光纤交换机-BROCADE-端口扩容-8端口激活(含8*8Gbps多模SFP)-适用于SNS2124; 三年维保,及配套本次搬迁的双活存储搭建及相关测试:存储双活功能验证(含软硬件),数据无缝迁移功能验证,硬盘读写I/O效率验证,坏盘检测数据自动迁移及热插拔测试等。 单位:台 数量:2 (6)搬迁服务。配置参数要求:本次项目涉及的服务器、存储、网络搬迁及集成服务。 单位:批 数量:1 二、项目售后服务要求 1. 本项目硬件设备产品要求提供至少三年免费质保期,投标人须应响应本次招标项目服务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 后服务条款及保证。 2.在售 后服务期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7×24小时电话热线咨询服务;对系统故障进行及时响应,投标人须提出现场响应要求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 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售 后服务管理体系;免费为医院培训操作人员,使操作人员能熟练操作。 三、实施计划要求 本项目实施计划应充分考虑医院目前系统运行情况,在具备网络系统环境及设备到货签验的前提下,科学安排实施步骤,实施过程可根据系统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任务名称 工期要求 1 旧机房扩容及资源调整 5个工作日内 2 新机房双活存储实施 5个工作日内 3 第一批搬迁及新机房虚拟化环境搭建 3个工作日内 4 在线迁移至新机房 5个工作日内 5 第二批搬迁及新机房环境搭建 3个工作日内 6 整体环境优化调整 3个工作日内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设备按行业标准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计量设备(如有)应能通过计量部门的验收。实行现场验收时,由中标方负责并会同采购方及有关专家进行验收。中标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供货和安装调试,通过测试后,由采购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步验收;在试运行阶段,双方技术人员要密切合作,对货物运行情况进行严密的监视和记录,解决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完善功能和性能;在试运行结束后进行项目验收,由采购人、技术专家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项目验收工作、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技术文档、测试文档、试运行文档、验收文档等。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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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40 | 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 | |
2 | 50 | 项目系统终验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 | |
3 | 10 | 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终验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支付。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10、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每延期1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1‰的违约 金,但违约金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5%;逾期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由此受到的一切损失都由甲方承担。项目已经达到验收条件,甲方不按照双方约定组织验收,逾期超过一个月,则乙方将视为甲方已经验收合格,并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费用。 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或 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协商。延期违约金为每迟交 1天,按合同总价的1‰计算。但违约金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5%;逾期超过30天的, 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由此受到的一切损失都由乙方承担。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 宁化县总医院 | 乙方: | 福建易联众医疗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住所: | 宁化县西大二路17号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园G区6号楼 |
单位负责人: | 巫锡煌 | 单位负责人: | 张海荣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80*****069 | 联系方法: | 135*****874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福州五一分行 | |
账号: | 账号: | 5919 0561 6710 601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1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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