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杭绍台铁路1-6标段雨棚灯具联合采购
新建杭绍台铁路1-6标段雨棚灯具联合采购
新建杭绍台铁路1-6标段雨棚灯具联合采购 | |||
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项目雨棚灯具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STTL-WZZB-2021-003
本项目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关于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2516号)、浙江省发展改革委以《关于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设计〔2017〕66号)和浙江省发展改革委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全线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设计〔2018〕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杭绍台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复星民营联合体资本、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浙江省、台州市、绍兴市的项目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复星民营联合体资本51%,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15%、浙江省13.6%、台州市10.2%、绍兴市10.2% ,招标人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绍台铁路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1招标项目为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工程站房1标段,绍兴北站建设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为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工程站房2标段,东关、三界站建设资金已落实。 1.3招标项目为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工程站房3标段,嵊州新昌、天台站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招标项目为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工程站房4标段,临海站建设资金已落实。 1.5招标项目为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工程站房5标段,台州中心站建设资金已落实。 1.5招标项目为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工程站房6标段,温岭站建设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工程站房1-6标段。本项目雨棚灯具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6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牵头负责上述标段本采购项目的整个招投标过程,直至发布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后唯一中标人与各标段按照招标结果分别签订合同。 2.项目概况与招标依据 2.1项目概况 2.1.1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1标段(绍兴北站) 新建绍兴北站为接建车站,为杭绍台铁路线车站,车站中心里程DK1+825.25,站场规模为2台6线(其中正线2条,到发线4条,设置岛式站台2座,雨棚为无站台立柱钢结构雨棚),新建车场轨顶高程高于既有车场轨顶高程5.38m。站房总建筑面积29997平方米(其中站房建筑面积23451㎡,桥下出站通廊面积为6546㎡)。站台雨棚面积20024平方米。站房为地上2层,站房建筑高度23.2m(室外地面至站台面),为多层建筑。主体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候车厅屋盖采用钢网架结构。站型为线正下式,采用桥下候车室进站,出站通廊出站的旅客流线组织模式。站房屋顶及站台雨棚钢结构采用原位吊装方式施工。 2.1.2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2标段(东关、三界站) 杭绍台铁路站房及相关工程HSTFJ-2标段位于浙江省绍兴市境内绍兴市上虞区东关镇、嵊州市三界镇,我公司承建范围为东关站站房、雨棚、天桥;三界站站房、雨棚施工,涵盖工程结构、装饰装修、水电通风空调及智能控制安装施工,其中站房建筑面积共计14991平米,雨棚建筑面积17857平米。项目建设单位为杭绍台铁路有限公司;勘察单位为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杭绍台铁路站房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合同计划工期自2020年4月25日至2021年6月30日。 2.1.3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3标段(嵊州新昌、天台站) 嵊州新昌站位于嵊州市和新昌县交界处,在嵊新大道以西,茶坊庄村以南,嵊州新昌站为金甬车场与杭绍台车场的换乘车站,其中杭绍台铁路嵊州新昌站中心里程DK94+900,车场规模为2台6线(含正线2条);嵊州新昌站站房结构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中间候车大厅屋面采用钢网架结构,杭绍台场塔楼为混凝土屋面,杭绍台场雨棚为双柱双悬挑混凝土结构、金甬场雨棚为单柱双悬挑钢结构;站房总建筑面积为24988.8 m2(架空层预留旅服开发部分,建筑面积11698 m2不计入站房面积指标),建筑底层设置架空层,地上2层,站房建筑高度为23.95m(室外落客平台地面至站房檐口的高度)。 天台站为新建中型客运车站,位于天台县龙山一村西南侧,距离县城中心约6km,站型为线侧下式,站中心里程为DK141+084,车场规模为2台6线(含正线2条),在新建站房与邻近站房的杭绍台场站台间,预留台金城际引入1台1线的条件,(邻近站房5股道中心线至新建站房轴线距离为37.250m)。近期,邻近站房的站台一侧采用放坡。设置岛式站台2座(450m×11.5m×1.25m),站中心轨顶标高为68.058m。车站站房为线侧下式,设置8.0m宽旅客进站地道、旅客出站地道各1座。站房结构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中间候车大厅屋面采用钢网架结构,两侧为混凝土屋面;雨棚为双柱双悬挑混凝土结构。站房总建筑面积为14401.15㎡,地下1层,地上3层,站房建筑高度为22.550m。 2.1.4 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4标段(临海站) 本项目为新建杭绍台铁路站房项目四标段临海站,合同工期554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5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0月31日。该工程主要包括一座高架站房、一座侧式站房、三座钢结构天桥及二座站台雨棚。其中,高架站房建筑面积8024.34㎡,侧式站房建筑面积18915.84㎡,三座天桥总建筑面积1267.8㎡,雨棚建筑面积6126.34㎡,站台铺贴面积10213.21㎡。 2.1.5 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5标段(台州中心站) 台州中心站中心里程为DK216+280.928,采用高架车场,车场规模为4台10线(含正线2条)。台州中心站总建筑面积为84497平方米,其中,车站部分的建筑面积为49687平方米,地方物业开发部分(位于东侧侧式站房南北两侧)建筑面积为34810平方米。线间立柱站台雨棚覆盖面积23341平方米。 西站房及高架候车室竣工日期:2021年10月31日,同时需满足2021年8月31日联调联试条件。 2.1.6 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6标段(温岭站) 本工程位于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利岙村,为杭绍台温岭新建站房。新建温岭站站房综合楼中心里程DK236+394.776,工程按平面分为新建高架候车室、站台雨棚。站房总建筑面积:12869.29㎡,车站规模:铁路动车站,高峰小时发送量1965人,最高聚集人数2500人;为中型客运车站。合同造价1.895亿元。 2.2招标依据: 2.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3.本次招标的范围 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所有标段项目雨棚灯具供货、配合、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工作。本次招标采购产品所需雨棚灯具具体数量、交货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4.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业照明用LED灯具生产、供应资质的生产制造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三证),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质。 4.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灯具均须通过国家强制性CCC认证 4.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物资交货期要求; 4.1.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8年度至2020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4.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4.1.6 供货业绩要求:满足招标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供货业绩要求,①近3年(2018年5月至今)至少有1个独立完成的不少于300万的铁路车站、机场航站楼、地铁车站招标物资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上述业绩最终用户颁发的运营证明(需无不良行为记录)。 4.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产生质量问题同用户发生纠纷;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上述1-6标段集团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4.1.8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通用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00万元。 4.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wenshu.html的查询结果)。 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投标人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及OEM产品投标,投标人须出具非OEM产品承诺书(盖章原件);灯具壳体有生产厂家永久性商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5.1 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不在线下发放标书,招标方将标书发送到潜在投标人报名时指定的邮箱。领取标书后将所需投标保证金金额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包件号YPDJ)投标保证金:20000元。招标人仅接受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保证在开标之前3天打到招标人指定银行账户。 账户: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绍台铁路站房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台州市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号:19900101040036060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6月20日8时00分至10时00分,地点为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台州中心站中铁建设项目部。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体 6.1本次招标在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网(http://www.ztjs.net.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项目所有标段 地 址: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台州中心站中铁建设项目部 联 系 人:苏国伟、唐林峰 电 话:18511792289、13911395681 电子邮件:593270832@qq.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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