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沧银招XJ20210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现金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的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沧州银行现金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人: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招标内容:新金标硬币清分机(品牌:聚龙)(具体设备名称、数量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力与专业技术能力。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公司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
2、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若为代理商应提供相应商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采购的授权代理证明。
3、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市场信誉和业绩,并与多家单位提供设备及服务。
4、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配有较强的技术服务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后续支持,专业人员不少于10人,并在河北各地市有专门的售后维修网点,报名时附网点清单、网点负责人名单及联系电话以供核实。
5、在以往的服务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因任何不良行为或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6、投标方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且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
三、投标报名:
1、公示时间:2021年6月9日—2021年6 月16日
2、报名时间:2021年6 月15日—2021年6月16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3、报名地点:沧州市运河区双金路2号沧州银行大楼108室
4、报名联系人:李红星 李召臣
5、报名联系电话:
6、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至少包括:
(1)投标申请函;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局签发的认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复印件盖章);
(3)原厂授权书(复印件盖章);
(4)经办人被授权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投标期间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至少包括手机、固定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上述材料请于报名时递交至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一经查明,取消其投标人资格。
7、招标人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公司进行评审,并将告知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预审,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