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实小罗塘校区改扩建(姜堰区幸福幼儿园新建及小学扩建)项目
姜堰区实小罗塘校区改扩建(姜堰区幸福幼儿园新建及小学扩建)项目
招标公告 | |||||||
项目名称 | 姜堰区实小罗塘校区改扩建(姜堰区幸福幼儿园新建及小学扩建)项目 | 项目编号 | |||||
招标人名称 | 泰州市金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名称 | 扬州诺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泰州市姜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项目规模 | 该项目占地面积约269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610平方米。1、拟在原有用地范围内改建小学,拆除重建教学楼两幢,建筑面积约10700平方米,其中教学楼建筑面积约8300平方米,小学综合楼建筑面积约2400平方米。2、在新征用地范围内新建幸福幼儿园,建筑面积约112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8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450平方米(含人防面积)。 | ||||||
建设地点 | 姜堰区大庆路58号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6月9日17:3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6月17日17:30 | ||||
标段具体信息 | |||||||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
对投标人的其它 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或由以下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2015 新标准)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工程总承包负责人的资格要求:3.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无在建工程;3.2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3.3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4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由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5、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进行评审。6.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6.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8 年 5 月 1 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面积在 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记录,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记录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B)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8 年 5 月 1 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面积在 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记录,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记录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C)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8 年 5 月 1 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面积在10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时间及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6.2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8 年 5 月 1 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面积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记录, 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记录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B)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8 年 5 月 1 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面积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记录,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记录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C)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8 年 5 月 1 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面积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时间及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6.3业绩其他要求:6.3.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 不予认可。6.3.2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记录材料须内容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6.3.3上述合同中未能反映建筑面积指标的由合同委托单位出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委托单位且投标人同时盖章),并提供原件。 | ||||||
招标(资审)文件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资格预审室(姜堰区上海路88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 ||||||
附件 | |||||||
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泰州市金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扬州诺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三水大道888号 | 地址 | 泰州市创美产业园18栋1601 |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联系人 | 张升梅 | 联系人 | 陈欢 |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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