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个街道2014年度社区综合保险招标公告
十个街道2014年度社区综合保险招标公告
截止时间: 2013-07-29 11:36:54
开标时间: 2013-08-16 10:00:00 采购目录: 其他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 HPZFCG13-10166 代理机构名称: 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单位名称: 黄浦区财政局
撰写人: 黄欣文
主题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黄浦区财政局委托就上海市黄浦区2014年度社区综合保险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若贵保险公司愿接受邀请,请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列要求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HPZFCG13-10166
招标项目:上海市黄浦区十个街道2014年度社区综合保险项目
招标内容:本次采购上海市黄浦区所辖10个街道2014年度社区综合保险项目,共设“社区财产保险、社区公众责任保险、社区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居民财产保险”四个保险分项,投标供应商须对上述四个保险分项进行整体性参与投标。
服务周期(10个街道保险期限不一致):
其中最长周期: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11月8日止,为期434天
最短周期:2013年11月9日至2014年11月8日止,为期1年
预算金额:2,500,000元(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并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可以经营相关保险业务,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服务团队;
3.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政府采购网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5. 中小企业及福利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投标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请见招标文件声明函详见附表。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并提交有效年检印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税务登记证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证照原件经招标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投标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四、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投标供应商可于2013年7月23日至7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双休日除外)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上海市四川中路49号604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携带移动介质到采购中心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3年7月30日14点整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传真:********,由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统一解答。
六﹑招标方以传真形式或召开答疑会的形式发布澄清纪要,招标方发布澄清纪要的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16点之前。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8月16日(周五)上午10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上海市四川中路49号605室)。
九﹑2013年8月16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整于上海市四川中路49号605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
十、集中采购单位: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49号604室
联系电话:********
联系人:黄欣文
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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