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侦查指挥室装备和检察业务设备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侦查指挥室装备和检察业务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3-48号
根据工作需要,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托对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检察院侦查指挥室装备和检察业务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供货安装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检察院侦查指挥室装备和检察业务设备项目
二、招标货物:
A包:侦查指挥室设备
高速扫描仪;法律文书打印机;装订机;摄像机;照相机;服务器;存储设备;出口网关流控设备;机柜;KVM套件;空调;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指纹柜;笔记本电脑等(设备及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B包:检察业务、信息网络设备
话单分析系统;硬盘物理恢复设备;物证类检验鉴定设备;安全审计系统;病毒威胁预警;补丁分发;手机屏蔽器;机柜;UPS;安检门;装订器材等(设备及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可以参加一个标段投标,也可以两个标段都参加,但不得将每个标段内的项目分开投标。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各包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A包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含200万人民币),B包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含500万人民币),且是经工商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
3、参与A包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服务器、存储设备、出口网关流控设备、精密空调、高速扫描仪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原件。
4、参与B包投标的投标人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叁级或叁级以上证书。
5、参与B包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话单分析系统、硬盘物理恢复设备、安全审计系统、病毒威胁预警、补丁分发、UPS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原件。
6、本项目谢绝联合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
四、标书领取信息:
标书领取时间:2013年7月19日至2013年8月2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领取标书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有效印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标使用”、“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标书形式:电子版(免费)。
标书领取方式:现场领取(请供应商自带空白U盘)。
标书领取地址: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05室。
五、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0室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8月9日(星期五)上午9:0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3年8月9日(星期五)上午9:00
开标地点: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0室
七、联 系 人:胡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5)*******
九、监督电话:漯河市财政局 (0395)*******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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