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残留检测仪等设备招标公告
药物残留检测仪等设备招标公告
[新区] [其他] [竞争性谈判]药物残留检测仪等设备SZXY2013-N-T-005[2013-7-22 11:31:14至2013-7-30 13:30:00]
受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狮山街道动物防疫站的委托,药物残留检测仪等设备
对其所需采购的药物残留检测仪等设备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谈判采购文件具有法人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采购编号:SZXY2013-N-T-005
二、采购内容:药物残留检测仪等设备
三、响应单位资格:
1、响应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响应单位法人委托书;
3、多功能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便携式肉类水分速测仪、兽药残留检测仪此三种主要仪器如为销售商则须提供生产厂家的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4、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单位前来报名。请各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响应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原件必须带至报名现场备审查后退还,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响应资格。
四、报名截止日:响应申请人如愿意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自发布之日起至7月26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4:00来我公司进行预约登记(节假日除外)并领取谈判采购文件,预约登记时须提供谈判文件中所要求携带的资料,逾时做自动放弃。
2、自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一天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见谈判文件中指定帐户),响应单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文件规定的指定账户,并及时提供证据到本公司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如在规定时间后交纳保证金的将不予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逾期来公司换取收据的本公司也不予开具收据。(如现金解款至银行的,必须凭银行解款单到公司换取收据)。
3、未到本公司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的,谈判当天将拒绝接受响应文件。
4、响应截止时间:2013年7月30日下午13:30时。
5、谈判时间:响应单位自带谈判文件和我公司开具的保证金收据于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苏州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209)下午13:30时准时谈判,逾时做自动放弃。
五、联系方式
1、本公司地址:苏州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209。
2、联系人:陈月琴 联系电话: 159*****360 传真:********
3、采购联系人:钱志锋 联系电话:186*****016
请贵单位购买本次谈判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谈判准备,并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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