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项目物资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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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项目 物资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BJGCJ-WS2021-41 1. 招标条件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领导小组对《关于中铁北京工程局包银铁路惠银项目物资集采的申请》的批复意见,项目所需主要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铁路惠银项目经理部。现委托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中心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依据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十二届第86号); 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9〕709号); 2.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国中铁采购[2020]374号); 2.6《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国中铁采购[2020]423号); 2.7 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主要工程内容: 1、路基工程2.7公里(含惠农南站); 2、特大桥一座(石嘴山特大桥)39公里下部结构及桥面系工程; 3、新建惠农南站2台6线,含雨棚及站台铺装工程; 4、1#梁场共615孔梁的制运架工程。施工总工期48个月。总造价23.54亿元。 3.2招标内容 物资品种、交货地点及包件划分等见附表一。 4. 投标人资格要求4.1钢材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允许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进行投标; (2)财务能力要求: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近连续2年的财务表报);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月完税证明。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钢材年产5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拥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招标物资近3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两份;投标物资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5)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至少二个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附“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7)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4.2水泥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理商需提供水泥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拥有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单厂年产水泥120万吨以上,熟料生产能力不低于日产5000吨/d;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生产厂拥有一座及以上石灰石矿山产权和开采权。不接受同时拥有旋窑、立窑生产线生产厂的产品,不接受粉磨站产品,不接受添加电石渣水泥。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提供近2年的财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月完税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招标物资近3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两份;投标物资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5)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至少二个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附“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7)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注:如需求低碱水泥需标注主要指标碱含量不超过0.60%。 4.3粉煤灰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总经销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代理商需提供厂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 (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月完税证明。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必须具备生产Ⅰ、Ⅱ级粉煤灰的能力。生产厂生产的风选粉煤灰,不接受磨细粉煤灰,不接受石嘴山地区电厂粉煤灰;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近3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两份;投标物资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5)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至少二个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附“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7)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4.4钢绞线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3年的财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月完税证明。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年产量6万吨以上生产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须提供招标物资近3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两份;投标物资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5)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至少二个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附“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7)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4.5声测管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总经销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 (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近2年财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月完税证明。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年生产能力合计达到100万米及以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近3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两份;投标物资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5)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至少二个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附“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7)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5.2.1注册:潜在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 5.2.3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17时00分前将投标申请表(附表二)、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执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zhaobiao@ztbjj-wm.com邮箱。潜在投标人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足额转入到招标组织单位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账号:****************0001,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简写、招标编号及所投标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注意事项:1、付款银行为农行的单位,选择收款方开户行信息类别时请勾选“其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2、付款银行为非农行的单位,选择收款方开户行信息类别时勾选“农行”即可。3、如遇汇款问题,联系人信息:宋宇鸿183*****575。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核实后,潜在投标人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一,招标文件标书费售后不退。购买标书的费用不提供发票。注:标书费与投标保证金须分开汇款。 6.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保证金、项目名称简写、招标编号简写及包件号,不接受个人汇款及现金,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以便财务及时查账。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备注导致投标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投标人。注:标书费与投标保证金须分开汇款。 银行信息: 账户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注意事项: 1、付款银行为农行的单位,选择收款方开户行信息类别时请勾选“其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3日上午10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开评标,投标人开标前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7.3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予受理。 7.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5开标当天需安排投标人员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二期)进行签字确认,签字时间为系统开标后30分钟以内。未按照要求进行签字所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发布公告的平台及媒介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 (http:///) 微信公众号(中铁北京局采购租赁信息平台) 9.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0. 联系方式招标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铁路惠银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雷锦瑞 电 话:187*****608 组织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中心 联 系 人:胡熙冉、侯森 电子邮件:zhaobiao@ztbjj-wm.com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物资设备管理中心 2021年6月8日
附表二: 投 标 申 请 表 招标编号:ZTBJGCJ-WS20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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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物资 中铁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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