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林业大学14#、15#学生宿舍及食堂活动中心监理招标公告

东北林业大学14#、15#学生宿舍及食堂活动中心监理招标公告

东北林业大学14#、15#学生宿舍及食堂活动中心项目监理

更新时间:2013-07-22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0100G1308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林业大学14#、15#学生宿舍及食堂活动中心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以教发函[2011]123号、教发函[2012]265号、教发函[2012]26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北林业大学,建设资金为国家投资及学校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东北林业大学14#、15#学生宿舍及食堂活动中心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香坊区学府三道街
2.3招标范围: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5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52600平方米
2.6计划工期:2013年8月20日开工,2014年9月30日竣工,共407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级)监理资质。
3.2项目总监:
省内投标人需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省外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要求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及
《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哈建发〔2011〕61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3.5投标人不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07月22日至2013年07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报名并获取相关资料(电话-********)。
4.2报名时投标人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总监(本省省级、外省国家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岗位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非本省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除应提供以上资料外,应提供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经备案的针对本工程的外省投标企业入省介绍信。
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须携带企业锁进行市级电子平台录入,以便核对企业报名信息。投标人在监管平台中所填报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7.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招 标 人:东北林业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07号 黑龙大厦三楼
邮政编码: 150076 联系电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刘萍、刘向晖
日 期: 2013年07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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