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租用办公用车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大连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租用办公用车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13-07-22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的委托,就其租用办公用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TLCG2013-0716
二、项目内容:租用2辆办公用车(具体要求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注:供应商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响应,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而被拒绝。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四、报名要求:
供应商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其相应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谈判采购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谈判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五、谈判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自2013年7月22日起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售谈判采购文件(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六、谈判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2013年7月29日13:00至13:30(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7)(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八、谈判时间与地点:2013年7月29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九、采购人:大连市房屋征收办公室
十、采购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 超、张光欣 电 话:0411-********、********
传 真:0411-********(自动) 电子邮箱:tongli_dl@163.com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信银行沙河口区支行 ****************019
大连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租用办公用车采购项目谈判采购文件(项目编号:TLCG2013-0716)采购人:大连市房屋征收办公室采购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O一三年七月 大连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租用办公用车采购项目谈判采购文件项目负责人:韩超编制人:韩超审核人:张光欣 目 录谈判邀请函……………………………………………………………………03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05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15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 ……………………………………………18第四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20 大连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租用办公用车采购项目谈判邀请函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的委托,就其租用办公用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谈判。一、项目编号:TLCG2013-0716二、项目内容:租用2辆办公用车(具体要求详见谈判采购文件)注:供应商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响应,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而被拒绝。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四、报名要求:供应商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其相应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谈判采购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谈判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五、谈判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自2013年7月22日起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售谈判采购文件(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六、谈判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七、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2013年7月29日13:00至13:30(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7)(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八、谈判时间与地点:2013年7月29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九、采购人:大连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十、采购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韩超、张光欣电 话:0411-
********、
********传真:0411-
********(自动) 电子邮箱:tongli_dl@163.com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开户银行及帐号:中信银行沙河口区支行
****************019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前 附 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大连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租用办公用车采购项目编号:TLCG2013-0716采购内容:租用2辆办公用车(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2谈判时间:2013年7月29日13:30(北京时间)谈判地点: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4谈判保证金额:1000元人民币。谈判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谈判保证金保函格式见谈判采购文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供应商企业的支票或汇票)。谈判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如递交支票请于谈判前两天到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北京时间每天8:30—11:30、13:3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沙河口区支行;帐号:
****************019”(支票、电汇以到帐时间为准)。注:谈判现场只接受现金、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5谈判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6谈判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1、谈判响应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2、谈判响应文件应采用胶装。3、1套正本,4套副本,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7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与地点:在谈判当日(2013年7月29日北京时间13:00至13:30),到谈判地点当面递交。8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9谈判有效期: 谈判有效期为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之日起90个日历日10租期:一年提车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交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须知一、适用定义:本文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一)“采购人”系指大连市房屋征收办公室。(二)“供应商”系指能够满足本次采购条件的供货商。(三)“采购代理人”系指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五)“货物”系指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应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和材料。(六)“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等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二、项目概述本次采购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就大连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租用办公用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一)本次采购的内容为:租用2辆办公用车(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二)租期:一年。(三)提车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四)交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五)采购人名称:大连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六)付款方式:服务期内每季末30日前采购人向中选人支付前一个季度的租用费。(七)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其他要求:(一)供应商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采购人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采购。(二)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供应商。(三)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四)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可为参加大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3.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4.有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事宜,供应商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dl.gov.cn)查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财采〔2013〕364号),或向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联系方式如下: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0411)
********五、谈判采购文件组成:谈判采购文件由谈判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和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共五部分组成。六、谈判响应文件组成:(一)报价函;(二)项目报价表;(三)资格证明文件;(四)服务承诺书;(五)其他;(六)供应商需说明的其它问题。 七、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等规定:(一)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加盖供应商单位的财务章、投标专用章或其他印章无效。(二)谈判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签署。(三)谈判响应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四)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封皮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还应当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将递交的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标明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八、货币:本次采购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九、报价:(一)供应商报价应是谈判采购文件确定的谈判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所有的保险费、维修费、检测费、保养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二)本次谈判采购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在现有的采购条件下(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等)所报单价、总价固定不变(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十、谈判保证金:(一)供应商应提交1000元人民币作为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的一部分。(二)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致使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时可从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中得到补偿。(三)谈判保证金应为现金、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四)在谈判时,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视为非响应性谈判予以拒绝。(五)未成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六)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按本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并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后,予以退还(无息)。(七)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骗取成交;2.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谈判采购文件;3.因成交供应商过错被废除授标;4.成交供应商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十一、谈判的时间地点及合格的谈判代表:(一)供应商应按谈判采购文件中的要求按时到达“谈判邀请函”中指定谈判地点;(二)供应商的谈判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姓名一致);(三)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给采购代理人。 十二、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成:(一)本次项目采购依法组建竞争性谈判小组;(二)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竞争性谈判小组;(三)竞争性谈判小组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十三、谈判程序:(一)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供应商的报价将被拒绝:1.谈判响应文件未按谈判采购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未签字的;2.没有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经谈判小组确认以后仍不能满足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的;3.供应商的谈判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的;4.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不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及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只有通过上述审查的供应商方有资格进入谈判程序。(二)澄清有关问题为有助于对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可分别要求供应商对其谈判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需要补正的材料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递交。(三)比较与评价1.谈判小组依据谈判采购文件和谈判响应文件,集体与每一个供应商就用户需求、报价、技术规格、供货及安装时间等因素分别进行谈判;2.谈判时,采购人可根据采购实际需求对原需求进行部分调整,调整可能涉及技术及商务方面的要求。采购内容有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可根据谈判情况和调整内容对其谈判响应文件进行书面补充和说明,补充和说明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3.谈判小组可能会要求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一轮或一轮以上的书面报价。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会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书面报价均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4.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四)谈判小组依据谈判采购文件、调整内容、谈判响应文件及其补充和说明、最终报价进行最终评审。评审结束后,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并签署谈判小组意见书。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的推荐情况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进行的资格后审情况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人将谈判情况形成政府采购评估报告,书面送达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五)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对象是谈判采购项目的成交候选人。1.如果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对成交候选人履行合同能力进行确认,可以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内容是对成交候选人资格、产品质量以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他问题作进一步的考查;2.资格后审的方式:(1)对成交候选人进行询问;(2)对成交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3.接受资格后审的成交候选人,必须如实回答采购人的询问,并有义务提供采购人所需的有关资料。成交候选人对其所做的回答与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4.对于资格后审不合格的,重新组织采购或由谈判小组在合格供应商中重新推荐成交候选人(合格供应商指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十四、成交条件: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十五、谈判过程的保密及其他要求:(一)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推荐意见等,竞争性谈判小组及参加谈判会议的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谈判无关的其他人透露;(二)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谈判采购文件的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谈判小组施加任何影响,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三)谈判响应文件是谈判工作的重要依据。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满足谈判采购文件的各项实质性要求:包括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谈判采购文件的一致性。如果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不满足上述要求,谈判小组有权拒绝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经谈判小组评审,供应商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属于无效谈判响应文件的,无资格进入下轮谈判。十六、成交通知书:(一)在谈判报价有效期内,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后,由采购代理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经备案后,采购代理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选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中选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三)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四)具体中选结果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和《大连日报》。十七、合同的签订:(一)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当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按谈判采购文件、调整内容、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承诺及最终报价等谈判过程中形成的有效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谈判采购文件、成交供应的谈判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二)如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间内签订合同,将没收其谈判保证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十八、履约保证金(一)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前或同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二)履约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或银行汇票或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履约担保函。(三)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并给采购人造成损失,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付给采购人。(四)履约保证金将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十九、谈判有效期: 谈判有效期为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之日起90个日历日。二十、代理服务费:(一)采购代理人向成交供应商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和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二)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选金额为100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万元×0.8%=4万元(5000-1000)万元×0.5%=20万元(10000-5000)万元×0.25%=12.5万元(100000-10000)万元×0.05%=45万元合计收费=1.5十4.4+4+20 12.5 45=87.4(万元)(四)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服务招标标准向中选人收取。二十一、其他注意事项:(一)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谈判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二)供应商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三)供应商应承担参加谈判所有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人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四)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料,可能导致谈判响应文件被拒绝。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租车合同(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如有行业合同,按行业合同执行)承租方:出租方: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车(牌号 )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一、出租方车辆基本情况:车型:车况(附行车证附印件):20XX年购买,无任何大修记录及安全行驶记录。 二、租用期限:自 年月 日起至年月 日止,共计 年。需延长租用期限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三、租车用途:办公四、租金及结算方式:付款方式:服务期内每季末30日前采购人向中选人支付前一个季度的租用费。 五、双方权利、义务:(一)租赁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交通、机械、人身(包括车内乘员的人身安全)、丢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二)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有权自由安排车辆一切外出活动,无须在告知出租方。在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无理干预承租方的正常使用,否则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三)承租方在租赁车辆期间,应按要求对车辆进行正常养护,更换配件,因承租方没按要求对车辆进行正常保养,造成的车辆损坏、报废等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按市场正常评估价格一次性包赔给出租方。六、违约责任:(一)出租方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给承租方车辆,每迟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 元。(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车辆的质量、型号必须符合承租合同的要求,如未按要求提供给承租方车辆,给承租方造成不便或损失,由出租方赔偿。(三)承租方无故辞退车辆,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负责赔偿。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出租方、承租方、采购代理机构及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送达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确认备案,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立即将验收报告(一份)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地址:地址: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项目要求1、本次采购为租用2辆办公用车,参考品牌:新宝来、奔腾B50。2、对办公用车的要求:排量1.6、自动档,并且是近2年内的车(以车的出厂合格证为准)。3、对办公用车的服务要求:保养应在周末进行;维修如超过2天,中选人应提供同档次的备用车。4、租期:一年。5、提车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6、交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7、其他要求:报价中应包括所有的保险、维修、保养及其他的一切费用。 第四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一、报 价 函致: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采购公告,签字代表(姓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公司(单位名称)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四份及报价:(一)报价:按谈判采购文件中的服务及数量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二)租期: 。提车时间:。(三)按谈判采购文件中的要求提供有关文件。(四)我公司愿意对上述项目进行报价。谈判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供货商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五)如采购人确定我方提供的产品,我方将按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六)本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之日起90个日历日。(七)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 二、项目报价表项目名称:序号服务项目基本内容费用(万元)12345678910……合计小写大写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手签)注:(1)在谈判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中有明确规定;(2)由供应商填写。 三、资格证明文件(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的 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的投标及合同的执行,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被授权人职务:单位名称(加盖公章)、电话: 地址: 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或经公安部门备案的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 四、服务承诺书 五、其 他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1)公司名称:电话号码: (2)地址:传真: (3)注册资金:经济性质:(4)公司经营及资金状况:(5)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地 址:(6)营业注册执照号:(7)其他说明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日期: 供应商名称:(公章) 2.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担保函(如采用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须使用下列担保函格式)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___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3. 履约保证金保函(中选后如以保函形式递交履约保证金以此格式开具)①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格式 :本保函是我行( 〈银行全称〉)为(以下简称卖方)根据贵处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谈判结果,将与 (以下简称买方)签订的经济合同及执行合同提供的担保。保证金额为元(大写人民币),即合同总金额的10%。当我行在收到贵处说明卖方违约的书面通知后,在20天内按通知要求金额无条件地支付给买方。本保函的有效期为自开出之日起,至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之日止。银行全称: 卖方全称:(盖章)(公章)开具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职 务: 职 务: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日 期: 日 期:②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格式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_______(以下简称供应商)于__年__月 __日签定编号为的____《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__年__月 __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_________________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数额为(大写 )______元,币种为___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___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___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 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月日 4.其他文件和资料 六、 供应商需说明的其它问题 供应商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谈判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更合理的建议方案或其技术偏离可以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的理由,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维护、检修、安装等方面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