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号沟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二号沟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编号: BYH210005-02Z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二号沟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已由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件号:谷规建建字[2020]42号),项目招标人为南京雨花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5591.28万元,现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北起绕城公路,南至龙翔路。
2.1.2、建设规模:二号沟建设工程一期北起绕城公路,南至龙翔路,全长约1505米。主要实施征地拆迁、箱涵、河道、排水、引补水、水环境、照明(含景观亮化)、监控、海绵城市及其他附属设施等,二号沟规划河道上口宽13米,暴雨重现期按50年计。其中最大排水管径为1500mm。
2.1.3、合同估算价:5350万元
2.1.4、工期要求:166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46 日历天)
2.2、招标范围:二号沟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2.2.1、设计内容: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市政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河道工程、引水补水和生态修复工程、景观亮化(配套河道绿化)、海绵城市、监控等全部施工图设计内容。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服务范围;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2.2.2、施工内容:河道工程、引水补水和生态修复工程、景观亮化(配套河道绿化)、海绵城市、监控等全部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2.2.3、采购内容:包含不限于及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2.3、本项目属于初步设计完成之后进行的工程总承包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承包能力。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A)或市政设计资质(B):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市政设计资质需满足下列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含)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含)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含)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若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职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得兼任设计负责人。
3.3.2、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3.3、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4、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5、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的其他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3.5、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申请投标。
4.2、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为准。
4.3、招标文件发售自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1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浦口区中科创新创新广场2栋19楼)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7/9
5.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必须提供全部成员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
5.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承包能力。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A)或市政设计资质(B):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市政设计资质需满足下列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含)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含)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含)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以上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如是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提供。)
5.3、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5.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
若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职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得兼任设计负责人。
5.3.2、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
5.3.3、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需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12月-2021年5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于企业退休人员、退伍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具体情况证明;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以上人员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5.3.4、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符合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3.5、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之一: (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5.4.1、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3月1日以来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100万元(含)及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并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和内容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
5.4.2、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3月1日以来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100万元(含)及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工程设计业绩并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
5.4.3、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3月1日以来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100万元(含)及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施工业绩并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和内容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
5.5、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之一:(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5.5.1、工程总承包业绩:企业自2018年3月1日以来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100万元(含)及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和内容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
5.5.2、设计业绩:企业自2018年3月1日以来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100万元(含)及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
5.5.3、施工业绩:企业自2018年3月1日以来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100万元(含)及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和内容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
5.6、资格审查的其他资料:
5.6.1、投标人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7)企业近一年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
(8)企业近三个月内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9)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5.6.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加盖联合体所有成员公章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1)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本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由施工单位担任。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4)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6.3、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各成员符合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6.评标方法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工程总承包报价88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项目管理机构2分,企业业绩1分。
6.1、工程总承包报价(满分88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取值范围为65%~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后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不因任何情形而改变。
6.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满分9分)
6.2.1、总体概述(1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2.2、设计管理方案(2分):
①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②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2.3、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2.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2.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①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0.5分,良0.45分,中0.4分,差0.35分,无0分)
②对海绵城市相关内容进行评分。(优0.5分,良0.45分,中0.4分,差0.35分,无0分)
6.2.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2.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2.8、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包含封面、目录、图片、封底等所有页面,不含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页面),按A4纸张编制,每超出1页扣0.1分,扣完为止。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6.3、项目管理机构(满分2分)
(1)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得0.25分;
(2)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得0.25分;
(3)道路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得0.25分;
(4)景观绿化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景观园林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得0.25分;
(5)岩土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得0.25分;
(6)水工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得0.25分;
(7)安全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得0.25分;
(8)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得0.25分;
注:①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或注册证书专业为准;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
②以上人员均需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12月-2021年5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于企业退休人员、退伍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具体情况证明,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不得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以上人员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③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6.4、工程业绩:(满分1分)
6.4.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满分1分)
(1)工程总承包业绩:企业自2018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100万元(含)及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且河道长度在1200米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和内容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金额、河道长度以合同为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
(2)设计业绩:企业自2018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100万元(含)及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且河道长度在1200米以上的设计业绩,得0.8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时间、金额、河道长度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
(3)施工业绩:企业自2018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100万元(含)及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且河道长度在1200米以上的工程施工业绩,得0.7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和内容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金额、河道长度以合同为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
说明:
(1)评分项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兼得,以上业绩只计取一个,按最高分计取。
(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3)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评分备注:
(1)评标办法所涉及的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及原件核查,无原件或原件不全均不得分,公证件、彩色扫描件均不视为原件。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对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投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4)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技术标内容包含: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技术标需按照暗标要求单独装订密封。
暗标要求如下: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按A4规格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中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统一使用白色封面为暗标,不得标注任何内容,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单独封装,并在封袋上标明“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字样和写上投标单位名称,封袋内的“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所有项目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6)本项目采用两阶段评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项目管理方案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项目管理方案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项目管理方案评审及资格审查合格(得分60%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项目管理方案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项目管理方案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如发生得分相同的,则按照投标报价低的单位入围,如报价仍然相同,则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入围单位。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进行评审。项目管理方案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7)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最后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排名。
7.投标文件的递交
纸质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6月9日17时37分到 2021年6月17日17时37分为止
9.其他
9.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作无效标处理。
9.3、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和携带的证件要求: 法定代表人(如是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是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4、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
9.5、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9.6、本工程允许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参与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且公开已经完成的成果文件,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可以自行下载相关成果文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3n5C9SzJtUSoabyoGL_nSA ,提取码:68aa。
10.联系方式
名称:南京雨花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凤信路86号
联系人 :蔡宇
电话:********101

名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中科创新创新广场2栋19楼
联系人:王立冈
电话:186*****423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总承包 市政工程 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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