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张家口发电机组改造热源集中供热管网张宣公路路面恢复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利用张家口发电机组改造热源集中供热管网张宣公路路面恢复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利用张家口发电机组改造热源集中供热管网张宣公路路面恢复工程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
LQZB13046-1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张家口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张开经招核(2013)10号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

所属地区:
张家口

招标内容:

利用张家口发电机组改造热源集中供热管网张宣公路路面恢复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利用张家口发电机组改造热源集中供热管网张宣公路路面恢复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获张家口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核准文号为:张开经核字(2013)1号,招标方案已由张家口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核准,核准文号为张开经招核(2013)10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高新城建投资集团盛华热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筹措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张家口市高新城建投资集团盛华热力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张家口市路泉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利用张家口发电机组改造热源集中供热管道沿张家口张宣公路(国道110线)铺设,管道铺设完成后需按原公路建设标准进行恢复,全长12.46km,宽约10m。主要工程内容为回填砂砾路基及路面恢复。
本次所招监理服务共划分一个合同段。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8月中旬,计划竣工日期为2013年10月中旬,共2个月。预计监理服务期为26个月。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驻地办工程师办公室1个,主要内容为:路面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及交工、竣工验收等全部相关工作。依据监理合同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以及合同其他事项实施监督和管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凡符合资质要求,具有近三年内(2010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曾独立主持过1项二级公路新改建工程监理工作经验、并且具有足够的合格人员和仪器设备投入本项目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22日至2013年7月2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下同),在张家口市路泉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张家口市桥东区东兴街龙泉广场南1号(水泉沟服务区)1楼招标部)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及完成类似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8月13日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张家口市桥东区东兴街龙泉广场南1号(水泉沟服务区)2楼会议室。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口市高新城建投资集团盛华热力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口市高新区辽海国际7楼
邮 编:075000
电 话: 0313- *******
传 真: 0313- *******
联系人:刘晋宏
招标代理:张家口市路泉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东兴街龙泉广场南1号
邮 编: 075000
联系电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刘文斌 莫树青

日期:2013年7月22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张家口市路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名称:
张家口市高新城建投资集团盛华热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文斌
地址:
张家口市桥东区东兴街龙泉广场南1号
邮编:
075000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lqgczx888@126.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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