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2019年林地征占用异地造林项目招标公告
昆明市五华区2019年林地征占用异地造林项目招标公告
1.2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兴语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招标人)的委托,对昆明市五华区2019年林地征占用异地造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3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1.3.1项目名称:昆明市五华区2019年林地征占用异地造林项目;
1.3.2项目编号:YNXYGS*******
1.3.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1.3.4预算金额:387.8699万元;
1.3.5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昆明市五华区2019年林地征占用异地造林项目,需完成980亩地块造林工作。
根据造林种苗需求量测算,昆明市五华区2019年林地占用异地造林项目需苗木119661株(含10%的补植株数)。具体要求等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
1.3.6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3年,第一年完成种植,造林成活率在90%以上;第二、三年抚育管护,第三年造林保存率在85%以上。
1.4服务地点及面积:
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桃园社区居委会、三多社区居委会、大村社区居委会、陡坡社区居委会;红云街道办事处:右营社区居委会。共计980亩。
1.5质量要求:满足行业现行标准,当年种植成活率及造林保存率满足验收标准。
1.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6.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号标段货物招标中同时竞标);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当年可不提供,新成立企业提供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证明;
c、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e、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查询);
f、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至公司成立日期);
1.6.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供货、施工、栽种、管理养护等能力,且连续从事相应工作3年以上,在昆明市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配送能力、具备独立自营的苗圃或有效的种苗采购合同,满足本项目所需要的种苗质量和数量;
1.6.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林(草)业部门颁发的《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1.6.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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