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局水政执法艇招标公告

水利水电局水政执法艇招标公告

关于桐庐县水利水电局水政执法艇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招标方式 单一来源
项目编号 -11-2013-0588
内容
一.采购人名称:桐庐县水利水电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水政执法艇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桐庐县水利水电局水政执法艇

2.0

不公布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申请理由:

1.时间紧迫性考虑。目前全县水行政执法、巡查任务重,急需购置新执法艇保障日常巡查、执法工作正常开展,本次桐庐县水利水电局水政执法艇采购项目前期经2013年3月7日和2013年3月21日两次公开招标,均无供应商报名参加竞标导致废标;为确保采购进程和效率,需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质量保障考虑。此次委托的供应商是专业从事巡逻艇、救生艇、工作艇、交通艇的生产型企业。是江苏公安厅110巡逻艇指定生产单位,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工厂具有从事较高技术水平的各种船艇和制品的设计、研制能力,选择该供应商能使执法艇质量有所保障。

3.经济性考虑。此次委托的供应商位于江苏省常州市,地理位置较近,船只运输、后期维护等服务均相对便利,可以节约相应成本,更具经济性。

七.拟定供应商:

常州澳司瑞船艇有限公司

八.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桐庐县采购办提出意见。

政府采购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桐庐县采购办

地点:桐庐县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6楼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

传真:****-********


附件: 拟采购项目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招标单位 桐庐县水利水电局

一、拟采购项目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1、采购项目货物清单958、630警务艇各壹艘2、产品主要性能要求(1)958警务艇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总长:9.58米船宽:2.68米型深:1.20米主机:原装进口雅马哈舷外挂机2台(115马力,四冲程) 航速:≥50km/h 航区:内河A级 乘客定额:12人,船员2人(2)630警务艇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总长:6.30米船宽:2.10米型深:0.90米主机:原装进口雅马哈舷外挂机1台(115马力,四冲程) 航速:≥50km/h 航区:内河B级 乘客定额:9人,船员1人 注:本项目上限价为人民币50万元。二、材料、设备、全船布置等相关要求1、供应商需要提供《主要原材料及主要设备清单》、《总布置图》、《效果图》、《首部现型》等相关资料。2、对船艏护舷及船艏船底区域需采取经采购方认可的额外加强措施,以满足船只停靠码头的需要。3、由于是执法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喷执法字样,同时要求供应商充分考虑采购方对于采购产品的性能、功能、质量和成本等方面的要求。船只的内外装饰及零部件的安装工艺应本着尽善尽美的原则,确保达到精细化的水平。三、 检验和验收要求贰艘船只的检验和验收以该贰船符合相关要求,由地方海事局、采购方和供应商三方一起验收签字为准,同时需要出具船检证书、转港证明、工厂产品质量证明书。四、技术和质量保证1.供应商应随时接受采购方或采购方委托的监理机构的派员检查,提供施工图纸二套,并及时向采购方委派人员汇报制造质量及进度。为使采购方代表工作方便,供应商应免费提供采购方驻厂代表需要的通讯、办公室、办公设备以及劳动保护用品及食宿等便利条件,并为采购方及时提供施工建造进度报告。采购方代表有权随时检验检查材料材质、配件、仪器等船舶构件的合格性,有权随时制止供应商在此方面做出的有违于合同约定的行为,直到达到合同和质量要求方能继续生产,因此造成的工期拖延由供应商负责。采购方代表在工厂或工地执行公务时,应遵守工厂的规章制度。如因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上的过错而造成的采购方代表的人身伤害,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医疗及民事赔偿。2.供应商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船只建造。不得将承造船艇转让第三方。3.在建造过程中,采购方代表发现船只主结构以及主要机电部位有任何质量问题,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更新或完善,直至消除质量问题。4.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采购方要求、原包装送达采购单位;如有不符,采购人可以无条件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更换后的零部件质保期按更换日起顺延。5.成交供应商负责船只调试至正常运行工作。免费对采购方提供采购方人员的培训(维护与保养)与指导服务,直至用户熟练掌握。船只交付后一年内,供应商负责免费处理非采购方原因造成的一切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提供不间断服务,而且维修人员须在接到维修电话后1小时响应,2日内赶到现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结束。供应商应提供技术支持方案,内容应包括以下要点:服务机构(维保点)的地址、人员状况、维修能力、联系方式等。五、交船及运输要求交船期限以及要求:首付款到账后50个工作日交货、调试。运输方式:汽车运输、卸船、起吊、下水等费用全部由供应商负责支付。六、款项结算合同生效后采购方支付给供应商合同总价50%;该贰船完工、试航、验收合格后,并且该贰船运至采购方指定码头,现场调试完毕,采购方支付给供应商合同总价45%;该贰船交付满一年,采购方一次性将余款5%质量保证金支付给供应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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