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宜春重工案土地腾退律师选聘项目-2021063229
招标公告:宜春重工案土地腾退律师选聘项目-2021063229
招标编码: | ********29 | 招标名称: | 宜春重工案土地腾退律师选聘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闫硕 |
采购联系人电话: | ******** | 采购联系人传真号: | 采购联系人EMAIL: | ||
宜春重工案土地腾退律师选聘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受五矿钢铁杭州有限公司委托,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组织宜春重工案土地腾退律师选聘项目项目公开招标。 2、项目简要说明: 2.1招标范围:符合公司要求,在中国五矿电子商务平台成功入库的律师事务所。 2.2服务周期:案件执行完毕 2.3服务方式:乙方派遣专业团队,对甲乙双方确定的服务内容,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2.4服务地点:不限 2.5项目情况: 2019年12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向五矿钢铁杭州公司送达宜春重工案以物抵债裁定,裁定将宜春重工所属184亩土地和及房产作价3929万元抵偿给五矿钢铁杭州公司。 目前该抵债土地及房产由宜春重工实际控制人阮建荣亲属运营,依据是双方于2010年5月签订的《以租抵债协议》,协议中明确阮建荣欠付石运贵1800万元,双方通过“以租抵债”的形式将上述房产和土地出租给石运贵,租期至2025年,租金用以抵偿欠款。 附件:1.以物抵债裁定 2.以租抵债协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 1)投标人应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和独立签署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律师事务所同时存在总部、分所等分支机构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可在“中国五矿电子商务平台”(http://ec.mcc.com.c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开标、评审时间和地点: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6月21日9:00点 5.2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大厦B501 5.3述标评审时间及地点:2021年6月21日上午10:00点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大厦B501 投标人应派项目负责人以现场或者电话方式对项目方案进行阐述,阐述时投标人可对法律服务方案进行展示,展示形式不限,每家投标人阐述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阐述完毕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提问,评标委员会将结合各投标人的阐述情况进行评审。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五矿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6 月10 日 |
序号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税率 | 交货日期 | 报价要求 |
1 | 法律服务 法务服务 提供法律咨询、案件诉讼等 | 项 | 1.0000 | 0.13 | 2021-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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