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招标公告
受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武清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单位进行公开投标。
一、项目名称: 武清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项目(项目编号:WQCG2013-085)
二、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武清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项目,立项总投资为18205.37万元,报建面积为:22746.2㎡,本次招标总建筑面积为22746.2㎡,地上面积:18519.19㎡,地下面积:4227.01㎡;层数:地下2层,地上:15层局部16层;结构类型:框架;基础形式:桩承台;基础深度:-9.4米;最大单跨9米。
2、工程建设地点:武清区,北至英华路,南至雍阳西道,西至规划路,东至泉达路
3、招标范围:
建设单位所发图纸的全部内容,包含:土建工程、桩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空调工程、电梯工程及各专业的管线预留预埋等工程。
4、工期要求:2013年08月28日 至 2014年09月30日
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5、施工项目人员要求: 1)正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且为本单位职工;具有投标单位出具的任命书并在任命书中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2)副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且为本单位职工;并具有投标单位出具的副项目经理任命书。 3)安全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专业不限,且为本单位职工;并具有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资格等级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 4)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5)项目经理均需有《天津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上岗培训证书; 6)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应按照建筑[2012]141号、津建筑[2012]1091号和建筑[2012]586号文件执行,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四、招标报名方式
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五、报名登记时间:2013年7月22日至2013年7月26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7月29日至2013年8月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 分 至11 时0 分, 下午 14 时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
联 系 人:赵军生
联 系 电 话:********
注:投标保证金80万元, 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400元(售后不退)。以上费用在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65号利中大楼2号楼5楼
联系人:陈兴盛
联系电话:********
天津市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徐先生 ***-********
天津市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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