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惠州市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
关于就《惠州市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
为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切实做好惠州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和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审核发放工作,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继续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税〔2020〕29号)要求,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科技局、人社局、税务局起草了《惠州市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1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4月16日没有收到反馈意见。在此,对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惠州市财政局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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