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岗乡2020年土地增减挂项目绩效管理自评报告

范岗乡2020年土地增减挂项目绩效管理自评报告

根据《定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新增耕地项目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计划的通知》(定政办秘[(2018)9号]文件规定,我乡2020年土地复耕面积是169亩,分别是丁西组32亩、岗刘组40亩、油坊组6亩、曹坊组21亩、上赵组70亩。通过将宅基地进行复垦成耕地,一方面改变了项目点的人居环境,另一方面提供了169亩建设用地指标,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根据要求现将范岗乡土地增减挂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自评如下:

一、绩效监控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为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 号)、《定远县县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运行办法》(财绩【2020】62号)、《定远县县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财绩【2020】65号)等文件规定,范岗乡人民政府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范岗乡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二、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运行情况

(一)范岗乡政府承担范岗乡土地增减挂项目的实施和管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和监理单位,并申请县审计局安排了项目的跟踪审计,保证项目管理科学,资金使用规范、安全。2020年土地复垦预算总金额50.7万元,全部用于项目的施工费用。

(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及趋势分析:

整体支出绩效指标:2020年1-12月共执行预算660.43万元,年度预算100%,补偿农户340.7万元,土地复垦费用50.7万元,美好乡村建设269.03万元。经费支出合规性方面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经费支出时效性根据支出计划按进度完成,工作任务按计划完成。

项目绩效指标:完成了5个村民组土地复垦,新增耕地169亩,补充我乡耕地,确保我乡耕地总量不减少。此项目绩效运行效果显著:

1、完成了5个村民组复垦,新增耕地169亩。

2、完成县下达我乡补充耕地的任务,确保县耕地总量不减少,并有增加;

3、根据文件要求,将复垦好后的土地交给农户自己经营耕种,这样全年给农户增加近35万元收入;

4、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采取措施

1、加强项目立项管理,确保项目立项的科学性。在编制年度计划时,在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论证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确保项目具有可操作性,醒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发挥最大效益。强化项目下达、项目执行环节指标使用实现前后对应,为单位进行绩效目标控制管理提供基础保障,提高单位项目支出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精细化管理水平。

2、细化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实施。项目一经批复,要认真细化方案,明确责任人,确定项目实施期间,定期开展内部检查。同时做好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中的控制管理,确保资金对应绩效目标执行,强化项目推进过程的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3、严格管理,提高绩效目标管理水平。加强巡查,检查,督促项目监理单位管理到位。对财务人员培训,熟练掌握计划编制和计划执行等各项政策,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不断提高业务能力,确保计划指标执行过程不交叉,不断提高绩效目标管理水平。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增减挂钩项目经费
主管部门定远县范岗乡人民政府实施单位定远县范岗乡人民政府
资金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全年执行数(B)分值执行率(B/A)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660.43660.4310100%10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660.43660.43-100%-
其他资金00-0-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年初设定目标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目标1:新增耕地33公顷,增加农民收入
目标2:经费支出合规
目标3:为城市建设发展提供用地指标
目标1完成情况:完成
目标2完成情况:完成
目标3完成情况:完成
存在的问题:无整改的措施与建议:无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年度指标值全年实际值得分评价得分说明




(50分)
数量指标增加耕地1011.3公顷11.3公顷10持平
质量指标设计方案可选及可行性10设计方案合理可行设计方案合理可行10持平
时效指标2020年12月底前完成102020年12月2020年12月10持平
成本指标391.4万元10660.43660.4310持平




(3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新增耕地产值效益明显10年新增纯收入增幅达到50%新增纯收入达到60%10持平
社会效益
指标
耕地面积增加10新增耕地11.3公顷11.3公顷10持平
生态效益
指标
改善农田生态系统10促进土地资源利用促进土地资源利用10持平
可持续影
响指标
发展农业10加速土地流转加速土地流转10持平
满意度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10>90%>90%10持平
总分100100
注:1.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上述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各部门根据各项指标重要程度确定三级指标的分值。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60%(含50%)、60-0%合理确定分值。
3.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年度指标值╳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全年实际值╳该指标分值;定量指标得分最高不得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4.评价得分说明:说明全年实际值与年度指标值偏离情况(未达、持平、超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绩效管理 增减挂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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