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高系统2021~2023年高速公路沿线及隧道机电设施定期检测评定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所属营运公司(以下简称“川高系统”) 2021~2023年高速公路沿线及隧道机电设施定期检测评定(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川高路函〔2021〕249号”文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各运营公路通行费收入;现受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由四川达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 “招标人”) 组织实施招标,招标完成后由川高系统所属18家营运公司作为项目委托人(以下简称“委托人”)分别与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截止2021年5月,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所管理的高速公路总里程5645公里,其中通车高速公路里程3886公里。
2.2 招标范围
2.2.1 招标内容:川高系统2021~2023年高速公路沿线及隧道机电设施定期检测评定。
2.2.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3个标段,标段号为DC1、DC2、DC3。各标段对应营运公司见下表:
标段营运公司(委托人)营运路段名称
DC1四川成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成南路、南渝路、遂渝路、遂回路
四川川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首件工程牵头单位)绕城东段、绕城西段、渝蓉高速(四川段)
四川川东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达渝路(一、二、三期)、广邻路、南广路、邻垫路
四川成德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成德南高速、绵遂(绵阳段)
四川巴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巴南路
四川巴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巴陕路
四川广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广巴路、广陕广巴连接线
DC2四川省川南高等级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内宜路
四川南方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纳黔路、隆纳路
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西攀路、攀田路、丽攀路、泸黄路
四川雅眉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乐雅路
四川雅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首件工程牵头单位)雅西路
四川资潼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资潼路
DC2四川绵九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九绵路
四川仁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仁沐路
DC3四川省川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首件工程牵头单位)绵广路磨沙段、绵广沙陵段、广甘路、广陕路
四川广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广南路
四川达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达万路、巴达路、达陕路
2.2.3 工作内容:实施川高系统2021~2023年高速公路沿线及隧道机电设施定期检测评定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隧道供配电、照明、通风、消防、监控与通信(包括火灾报警、紧急电话、隧道广播、隧道管理站和中央控制管理设施)、光电缆、防雷接地及隧道监控软件、维护管理档案、路段部分LED情报板、视频监控等进行集中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形成评定报告和养护建议。
2.3服务周期
合同服务期限为3年(36个月)。凡在总合同期限内下达的检测任务,在总合同期限到期后双方仍需按合同,完成已约定但未实施的合同内容要求,合同采用分年度与各项目委托人签订的方式,每年合同期满经项目委托人考核合格,可续签次年服务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由基本账户开户行盖章确认);
(2)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交通工程专项资质(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检测资质,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并取得了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2业绩要求
近5年(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以下业绩:
至少独立承担过1个高速公路隧道机电工程检测项目。
注:隧道机电工程检测项目可为单独合同或项目合同包含的内容。
3.3信誉要求((1)~(4)项要求投标人提供信用情况承诺函即可,无须再附其他证明材料)
(1)投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进行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期内。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的投标。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以投标截止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信用交通·四川”上公布的信用等级为准;
(2)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3)投标截止日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事业单位除外);
(4)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
3.4投标人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6关联关系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同一投标人最多可申请2个标段(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可以相同)的投标,最多可获得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6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时开始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一: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其他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服务指南”中的“其他类别项目办事指南”中下载)。
方式二:进入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gs.com.cn/)后,从“招投标公告”栏中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版。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公布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cgs.com.cn/)上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招标人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需要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需踏勘现场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21年 7 月 1 日上午 8 时 30 分~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21年 7 月 1 日上午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第一个信封),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cgs.com.cn/)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每个标段应分别应向招标人提交如下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万元;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或采用现金担保形式。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具备开具银行保函的资格,则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若采用现金方式递交,则现金担保须通过银行电汇或现金转账的方式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划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且须在投标截止期前(宜在投标截止期前一天)到账。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公示制度
9.1.1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下述内容作为公示资料进行公示:
(1)类似业绩情况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2)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各投标人须将上述公示资料的Word格式电子文件(U盘)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件与投标文件内容的一致性,否则以投标文件正本为准进行公示。
招标人按照《四川省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办法》将中标候选人公示资料中提供的业绩、人员情况与评标结果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cgs.com.cn/)上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1.2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cgs.com.cn/)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截止日后不再接受异议。
9.2投诉处理:本次招标监督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国家九部委2013年第23号令修订)、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5年第24号)、《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19〕32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九部委令第23号修订)和川交发〔2019〕32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以及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而未提出的相关投诉都将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达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麻柳大道700号
电 话:
****-*******(达州)
邮 编:635711
联系人:赵女士
招标人:四川达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