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洪家渡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安局洪家渡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毕节市公安局洪家渡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毕节市公安局洪家渡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毕市发改投[2012]49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毕节市公安局洪家渡公安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黔西县五里乡洪家渡;建设规模:2684m2,合同估算价:570万元;共四层,框架结构;计划工期:180日历天;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2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2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 (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标段中的 / 个(具体数量)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3 年 07月 22 日至2013年07月 26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7:00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大厅)(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持委托授权书、本人专职交易员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和投标企业IC卡(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原件或副本原件)报名,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黔备案表复印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 年07月 22 日至2013 年07月 26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7:00 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大厅)(详细地址),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6.3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 (注:可填写内容)
以上“5.申请报名”条款修改为:1.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拟派的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及注册证原件报名;2.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黔从业资质核验手续原件;3.报名时验原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4、投标人须同时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在系统内报名,办理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手续后,并于报名开始至报名截止时间后24小时之内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毕节市公安局洪家渡公安分局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黔西县五里乡洪家渡地址:贵阳市延安中路40号兴中元大厦12楼C座
邮编: 邮编:550001
联系人:龙芳联系人:葛艳梅
电话:139*****625电话:159*****28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8@qq.com">********8@qq.com
入黔备案号: 黔建外招验【2012】024号
资质证书有效期:2014年5月31日
附件下载:图像-01.JPG
附件下载:图像-0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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