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八人民医院微视频拍摄制作项目比选公告

成都市第八人民医院微视频拍摄制作项目比选公告

成都市第八人民医院

微视频拍摄制作项目比选公告

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医院决定拍摄制作2021年医养结合公益片参加全市卫健系统第五届“成都榜样?大美医者”微视频大赛及省卫健委 “献礼建党百年 无悔白衣执甲——传承光荣 守护生命”第七届微电影、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现就拍摄制作项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报名。

一、比选项目

微视频拍摄制作(含剧本创作、视频拍剪、后期宣传)

二、项目详情

1.内容:以“献礼建党百年 无悔白衣执甲”为题材的1部视频作品(参赛版+宣传版),时长3-6分钟,迎接建党一百周年。拍摄作品以习近平同志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按照十九大精神和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品主要展示严峻老龄化背景下,八医院为老年患者提供专业的健康管理、养老、医疗、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医务工作者勇于开拓、爱老敬老的精神风貌。

2.制作要求:2021年6月23日前完成微视频拍摄制作,要求作品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良好的传播力。视频画面须以HD1080P格式拍摄制作,画面清晰,色彩鲜艳,无压缩,中英文字幕,有完整的片头,片尾。内容健康,主题鲜明、创意新颖、表现技法先进,演员表演自然,具有一定的内涵和表现力。

三、公司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备较强的影片制作能力,具有三年以内(从2018年5月至今)至少三部微视频拍摄的成功案例,并提供其业绩证明(如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三)比选申请人不得为医院单位员工或其亲属的关联公司(经营部)。

(四)本项目比选申请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四、报名应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三年以内(从2018年5月至今)至少三部微视频拍摄的成功案例(现场播放视频影片),并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项目合同或协议。有获奖作品的提供获奖证明。

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五、比选须知

1.比选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比选地点:成都市第八人民医院阅览室。

2.比选程序

整个比选过程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比选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各比选申请人参加人员1-2名,其中必须有1名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到会并签到。

3.中选办法

对满足资格要求的比选申请人,通过综合评分法,选择评分最高的比选申请人确定为中选供应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后不予退还。

4.中选通知

比选结果将在医院官网公示,对比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医院提交书面异议,医院将书面异议移交医院纪检监察部,纪检监察部在公示结束后3日内依法进行审查,确定比选结果是否有效。比选结果无效的,由医院会同比选评审小组和监督组在其他比选申请人中按综合评分法重新确定中选供应商。

比选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医院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供应商发出《比选结果通知书》《比选结果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必要依据。

5.签订合同

中选供应商收到《比选结果通知书》后2日内与医院签订项目合同。合同内容应与《合同法》《比选文件》《比选结果通知书》及比选会议上明确的要求保持一致。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在合同中协商约定。

项目合同一式两份:中选供应商、医院各一份。

六、报名注意事项

2021年6月10日—15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00)

联系电话:028-68705065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蓉都大道1120号

联系人:唐女士


成都市第八人民医院
2021年6月10日


标签: 制作 视频拍摄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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