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00跳分组化数字微波设备招标公告

2013年500跳分组化数字微波设备招标公告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2013年500跳分组化数字微波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3年07月22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2013年500跳分组化数字微波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C13A710 (项目名称)已立项,招标人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2013年500跳分组化数字微波设备采购项目

2.2采购规模:本项目招标货物为分组化数字微波设备,需求数量为500跳。招标货物的数量为本次采购总量,具体发生数量以单项合同或订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单位。

3.2投标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2.2本次投标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投标申请,特殊情况下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的,应由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使用代理商投标理由的说明文件并承诺对代理商投标承担连带责任。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达到600万人民币或90万美元。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 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申请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代理商申请投标。

3.2.3 投标人应具有近两年(2011年、2012年)投标产品的国内销售业绩,且要求每一年的销售业绩均不少于20跳。

3.2.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拒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6) 近5年内与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发生过因投标人原因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或诉讼的;以往合作过程中出现过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严重错误(重大质量事故、不按规定签署合同或合同终止、一年内出现2次(含)以上质量问题)。

3.3本次招标 口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3.4.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4.2 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数字化微波入网许可证。

3.4.3 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3.5 投标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3.5.1 制造商为境内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达到10000万人民币或 1600 万美元(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制造商为境外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3.5.2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系列)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0系列)认证。

3.5.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6 产品检测要求:

本项目定标后,评标推荐的前三名中标候选人需要提供样品进行检测,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检测不合格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由排名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依次替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保密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加盖单位章)、法人单位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章)、法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请于 2013 年 7 月 23 日至2013 年 7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30 至 4:00 (北京时间,下同),在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06室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符合以上资格条件免费领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8 月 13 日上午 9:30 ,地点为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六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

5.2本次招标开标将于上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在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六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公开进行。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7 号

联系人:冯军

电 话:***-********-****5

传 真:***-********-****6

电子邮箱:fengjun@bj.chinamobile.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邮 编:100081

联 系 人:高杨 金月含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箱:gaoyangcntcitc@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 号:****************296

2013年 7月 23 日

附件:保密协议

致: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根据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 (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我方愿意参加此次招标项目,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技术要求,以及此次招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材料(包括文字及非文字资料)等负责保密;

二、保证不将本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标准及招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材料(包括文字及非文字资料)等复印、泄漏、外传或发生任何泄漏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和本项目其他相关单位的机密信息;

三、本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标准及招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材料(包括文字及非文字资料)等内容知识产权均属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所有,保证不发生任何侵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

四、本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标准及招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材料(包括文字及非文字资料)等内容将在本项目相关人员有限范围内传阅,保证不将上述任何相关内容透漏给本公司内非本项目相关人员;

五、保证不将上述任何相关内容泄露给第三方或用于除本次招标外其它用途,在开标现场不使用手机或其他摄像/录像/录音设备进行录音或拍照录像等,一经发现应及时删除。经现场工作人员劝说不听应记录于开标记录中;

六、以上如有违反,我公司将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单位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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