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招标公告
九寨沟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招标公告
九寨沟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阿州公资交易[2013]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以及《阿坝州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等相关规定,经九寨沟县人民政府批准,受九寨沟县国土资源局委托,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对九寨沟县2013--2漳扎镇郎寨村金字坝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设计指标 | |
2013—2号 | 九寨沟县漳扎镇郎寨村金字坝 | 145414.39㎡(218.12亩) | 商业用地 | 40年 |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5% 容积率≤1.0 5 建筑限高10米(对标志性建筑限高为24米)。 | |
起始价 | 6325.53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保证金 | 6000万元 | |||||
备注 | 宗地以现状出让,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竞买要求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
二、竞买申请人及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
竞买申请人须提供《九寨沟县中查沟整体开发项目概念性规划方案》和《金字坝宗地(2013-2地块)项目开发概念性规划方案》,方案需经专家评审通过并经九寨沟县人民政府确认。
三、竞买申请及资格审查
(一)竞买申请
凡有意参加的竞买申请人自2013年7月5日起至2013年8 月2日17:00止,到汶川县威州镇明珠广场电梯公寓15楼获取《挂牌出让须知》,提交竞买申请,并按《挂牌出让须知》中的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二)资格审查
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九寨沟县人民政府委托,组织专家对竞买申请人的资质和《九寨沟县中查沟整体开发项目概念性规划方案》和《金字坝宗地(2013-2地块)项目开发概念性规划方案》进行评审。首次集中评审时间为2013年7月25日,评审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2日。竞买申请人只提供一个方案,对同一申请人提供的方案只进行一次评审。资格审查方式、内容及资格审查结果认定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四、报名
竞买申请人持竞买资格确认函,办理报名手续、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以到指定账户为准。
五、挂牌时间:2013年7月25日9:00至2013年8月5日16:00,挂牌地点: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汶川县威州镇东街246号),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转为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六、本次挂牌出让,由竞买人填写《挂牌竞买报价单》报价,不接受电话、传真、邮件及口头报价。
联系人:
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马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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