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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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年5月6日以来有广州市荔湾区旅居史、5月15日以来有广州市(除荔湾区以外)其他地区旅居史,5月6日以来有深圳市盐田区、龙岗区旅居史,5月24日以来有佛山市南海区、禅城区旅居史、5月31日以来有湛江吴川市旅居史的来(返)榆人员,要主动向现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请广大居民持续关注疫情动态变化及各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上述时间段内与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湛江市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来(返)榆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并立即主动向现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告,按规定接受核酸检测和落实必要防控措施。
三、即日起,凡广州市荔湾区、广州市其他地区,深圳市、佛山市、湛江吴川市的来榆人员,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持健康码“绿码”,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四、各村(社区)、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要主动对上述地区的来(返)榆人员开展摸排登记,及时掌握本地居民、本单位职工及其家庭成员曾到上述地区的旅居情况,并立即主动向属地政府报告。各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各商超、影院等公共场所要主动排查上述地区来(返)榆人员,如发现上述地区来(返)榆人员要立即向村(社区)报告。
五、通过公共场所测温,医疗机构预检分诊,药店实名制信息登记等“哨点”发现的发热病人,实行就地隔离管控,并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及时用专车转运至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形成“闭环式”管理。
六、如非必要,请广大居民近期不要前往上述地区。如确需前往,应提前向现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备,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从上述地区返榆前,要主动联系目的地所在村(社区),返榆后要按照我市的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榆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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