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黄土岗镇菊花三产融合发展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公告招标公告

麻城市黄土岗镇菊花三产融合发展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公告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麻城市黄土岗镇菊花三产融合发展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HBMC-202106FJ-********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MC-202106FJ-********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麻城市黄土岗镇菊花三产融合发展工程已由麻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麻发改[2021]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麻城市黄土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省预算内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省预算内资金:77.42%自筹资金:22.58%招标人为麻城市黄土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麻城市黄土岗镇
建设规模:新建智能育苗棚850平方米、生物实验室配套设施380平方米、生态停车场8003平方米、步道301米、旅游公厕1座,扩建菊花科普馆600平方米,购置仪器设备80台(套)等。概算总投资为645.79万元,其中设计费为19万元。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麻城市黄土岗镇菊花三产融合发展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协助办理图纸审查、设计范围内的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竣工验收及移交、相关验收手续的申报、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等。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365 (含设计工期30天)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07-12
合同估算价:645.79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近五年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①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注: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联合体协议中负责施工的企业提供。 (5)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过社会保险的证明的复印件。(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 (6)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过社会保险的证明的复印件。 (7)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且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过社会保险的证明的复印件。 (8)拟派本项目施工员、质检(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含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且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过社会保险的证明的复印件。 (9)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17、2018、2019 年度经审计机构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提供复印件),财务不得亏损。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以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 家。②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联合体中的权利义务;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协议中负责施工的企业。③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6月10日至2021年06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0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①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且又未提供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事后提交的项目经理变更材料不予认可。②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将直接导致投标单位在本项目的投标资格被取消。如其隐瞒在建工程导致中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无效。本次招标如投标人因上述原因造成本次招标发生纠纷、投诉、流标等情况,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该投标人承担,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罚。③严禁借用资质和将成交项目转包他人,发现借用资质参与投标或将中标项目转包他人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该项目的项目经理非法定原因不得更换,如非法定原因更换须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万元;另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和五大员实行施工场地每日签到制,每月在施工现场工作不少于22天,旷工一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人,若非法定原因中途更换“五大员”,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人。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麻城市黄土岗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麻城市

地址:

麻城市创融大厦15楼

邮编:

438300

邮编:

438300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人:

林先生

电话:

134*****199

电话:

147*****14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7@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1年06月09日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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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施工总承包 工程设计 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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