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无人机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勘察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社会代理]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无人机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勘察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无人机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勘察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0773-2140GNJLFWGK15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无人机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勘察已由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改革局以中韩发改审批字[2021]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申请专项债券,出资比例为自筹24.76%、申请专项债券75.2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无人机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勘察
2.2 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190000㎡,总建筑面积180300㎡,主要建设内容为研发中心21栋,无人机车间10栋,倒班宿舍、认证检测中心、能源中心等其他商服配套建筑共计4栋;
2.3 招标范围:完成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无人机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全部勘察工作;
2.4 项目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仁德大街以东、中韩乙十六路以南、中韩丙十七街以西、中韩丙八十四路以北;
2.5服务期限:勘察单位进场之日起,15日历天内出具详勘报告;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行业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有效;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籍在册人员,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3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8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9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10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行为。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1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00分,将以下资料纸质版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形式送至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7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第2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韩大厦10楼
联系人: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系人:周秀岳
电话:****-********转8018、177*****025
监督管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2041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400
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公开内容(要素)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0.00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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