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新区天然气利用LNG气化站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乐亭新区天然气利用LNG气化站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乐亭新区天然气利用项目LNG气化站工程施工(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
HXZB-2013-23701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乐亭县发展改革局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乐发招【2011】102号

所属行业:
能源化工

所属地区:
唐山

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亭新区天然气利用项目LNG气化站工程,业主(招标人)为 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乐亭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乐亭县临港产业聚集区内,占地面积为45亩,设备选用2台100立方米低温液体储罐,储液总容积为200立方米,3台2500Nm3/h空温式气化器,气化量为3000Nm3/h。基础类型为预应力管桩桩基础。建筑物包括辅助用房和综合设备用房,占地面积分别为220平方米和311平方米,结构为一层砖混结构。
2.2 工期要求: 210日历天。
2.3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 招标范围:乐亭新区天然气利用项目LNG气化站工程的工艺管道及设备安装、生产用房的土建以及相关的配套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要求具备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化工石油工程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GC2级(或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不接受联合体申请),具有类似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类似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2008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应承担过至少3个与本工程类似的站场工程施工(上述业绩须有施工合同原件支持)。
4.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投标申请人须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④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将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于2013年 7 月 23 日至2013年 7 月 29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209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招标文件每份800元,图纸押金1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8 月 12 日9时0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宏苑宾馆(河北省石家庄市自强路55号)21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乐亭分公司
联 系 人:马雪争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联 系 人:肖建水、周纯、田旭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 箱:hongxin223@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名称:
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乐亭分公司
联系人:
周纯
地址:
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邮编:
050051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hongxin22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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