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长坡泛亚国际物流园区给水工程净水厂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昆明长坡泛亚国际物流园区给水工程净水厂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昆明长坡泛亚国际物流园区给水工程净水厂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昆明长坡泛亚国际物流园区给水工程净水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昆发改投资【2020】5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昆明长坡泛亚国际物流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招标内容: 昆明长坡泛亚国际物流园区给水工程净水厂为改扩建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9.67亩,净水厂占地6.67亩,供水水源为明朗水库、长坡水库,日供水规模为1.0万m3/d。 为协同保障昆明市西山区长坡泛亚国际物流园区片区开发,完善片区供水系统,落实推进昆明长坡泛亚国际物流园区给水工程净水厂项目工程的建设,现须对土建及工艺管、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等进行施工,最终满足项目使用需求。 | |||
2.2 招标范围: 完成昆明长坡泛亚国际物流园区给水工程的净水厂工程、配水管网工程的土建及设备采购和净水厂工程中部分配套设备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净水厂工程和配水管网工程的土建及设备采购部分(按工程量清单计价部分): 主要为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以及招标人要求完成的其它施工任务,包括但不限于:(1)土建工程施工:包含场地平整及基础土石方工程、结构工程、楼地面、墙面装修、天棚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楼地面防水工程,具体内容以最终经审核的施工图为准。(2)工艺安装工程:包括工艺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3)安装工程:1.电气工程:包含低压配电系统、照明系统、建筑物防雷接地系统;2.给排水工程:包含综合楼生活给水系统、生活排水系统、生活热水系统、雨水系统;3.室外工程:包含室外照明系统、室外电气管道预埋系统、室外给排水系统等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4)设备采购部分:旋流气浮澄清池、U型虹吸滤池、提升泵站等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为了满足项目功能需求的其他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2.2.2净水厂工程中部分配套设备设计、施工总承包部分: 主要包括完成昆明长坡泛亚国际物流园区给水工程净水厂项目外围中石油输油管道保护及管道跨越方案实施工程、绿化工程、监控系统、自控系统等工作内容。 (1)需完成对净水厂工程中配套设备部分进行方案深化设计,并完成设计内容包含的全部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承包范围涉及的横跨中石油管道跨越的实施方案、深化设计并出具施工图,各类系统、设备、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及施工过程、现场指导与监督,并配合完成设计有关报批、审批工作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最终设计成果通过甲方及相关部门的审核,并取得相关部门通过的批复。具体设计工作内容及施工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2)完成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工程内容,至工程验收合格后的项目移交,工程质量保修完。 (3)应按技术规定要求完成本项目所需各项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现场调试、可靠和有效的设备带水试运行直至验收合格、对设备的运行和维修人员进行培训、提交图纸和资料,提供售后服务等工作。(采购设备参数满足技术文件要求,需提供承诺书)。 2.2.3水厂建成后,投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完成水厂移交至相关管理部门涉及的所有工作。 2.2.4为了满足项目功能需求的其他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若以上承包范围内的相关工作取消不实施或者出现承包范围以外新增工作的,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施工范围调整的权利,投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视为索赔或违约的理由。 | |||
2.3 总投资:9113万元 | |||
招标规模:********元 | |||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
2.5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西山区碧鸡街道办事处昆明长坡国际物流园区 | |||
2.6 项目实施时间: | |||
2.7接受联合体投标 | |||
2.8 其他:2.8.1质量标准: ①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设计规范》(GB50069-2002)、《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3]57号)、《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2018)、《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16)及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设计标准、材料使用、环保、防火、节能、绿色建筑等标准及规范;确保本项目需要设计部分的方案设计通过相关部门的报批报建、初步设计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施工图通过审图机构审批、其他专项设计等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0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验收标准、《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6MS201)、《市政给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7MS101)、《泵站设备安装及验收规范》(SL317-201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T 50224-2018)及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等现行标准,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且须配合招标人将水厂移交至政府委托的审计部门。 2.8.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两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承担本项目市政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 2.8.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 |||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 | |||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 |||
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 |||
3.5 其他:3.5.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5.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④投标人须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上述(1)和(2)所述的资质要求。 3.5.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土木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具备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 (2)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在实施项目)至少(含)1个总投资3000万元及其以上或者规模1.0万m3/d及以上的水厂建设项目(注:水厂包括自来水厂或给水厂或供水厂或水厂等)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或验收证明等有效的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应能证明类似业绩内容、规模,且需要证明设计负责人身份(或等同于设计负责人身份)】。 3.5.4项目经理(兼任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 (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在实施项目)至少(含)1个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其以上或规模1.0万m3/d及以上的水厂建设项目(注:水厂包括自来水厂或给水厂或供水厂或水厂等)类似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彩色),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且业绩证明要体现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不予认可】。 说明: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3.5.5拟派往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其以上职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 3.5.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施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配备要求:须符合《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3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质量员不少于1人、标准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机械员不少于1人、劳务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等(不包含项目经理); (2)设计主要人员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自身实力进行拟派; (3)所有拟派项目人员(含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均须为投标单位人员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 3.5.7企业业绩要求: (1)设计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在实施项目)至少(含)1个总投资3000万元及其以上或规模1.0万m3/d及以上的水厂建设项目(注:水厂包括自来水厂或给水厂或供水厂或水厂等)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或验收证明等有效的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应能证明类似业绩内容、规模】。 (2)施工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在实施项目)至少(含)1个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其以上或规模1.0万m3/d及以上的水厂建设项目(注:水厂包括自来水厂或给水厂或供水厂或水厂等)类似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彩色),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否则不予认可】。 3.5.8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7年~2019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只须由牵头单位提供。 3.5.9信誉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信用奖惩名单中存在不良行为,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计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3.5.10投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包括截止至上传当天的“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失信信息材料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稿。投标人的“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料,由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投标人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作出声明函,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11.投标人的承诺: (1)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及项目主要人员均不更换的承诺; (2)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 (3)廉洁自律的承诺; (4)投标人所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说明: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3.5.12依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的要求,本次招标注册地在云南省外的企业无须提供入滇备案证或入滇信息登记,此条款若与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条款相矛盾,以此条款为准。 3.5.13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竞卖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信息,且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对象仅为中标人(中选人、成交人);若经招标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5.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6-10 17:10至2021-06-1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7-01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
5.3 其他(开标规定等):(1)本项目开标地点: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2楼开标厅)。 (2)本项目启用网上远程开标(即远程在线开标)。按《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到达开标会现场提交文件、解密文件(即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须按《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的通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优化远程网上开标流程的通知》和《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知》、《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及上述通知中所附的附件要求进行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标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签到、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注:请各投标人提前熟悉网上开标的相关操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名称:昆明长坡泛亚国际物流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名称: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人地址:昆明市西山区长欣花园 | 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 ||
招标联系人:张工 | 招标代理联系人:钱惠、姚雪花 | ||
招标人联系电话:(0871)********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30*****220、135*****685 | ||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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