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尾渣(含再生沙、泥油、渣头)一年处置权拍

上饶市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尾渣(含再生沙、泥油、渣头)一年处置权拍

上饶市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尾渣(含再生沙、泥油、渣头)一年处置权拍

饶产办ggz2021-183号

受委托,江西鸿韵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1年6月30日(星期三)10时在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招租)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上饶市城投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上饶市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尾渣(含再生沙、泥油、渣头)一年处置权。月平均产量约8000吨。年均总产量约96000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尾渣由再生沙、泥油、渣头组成。其中再生沙占比约80%、泥油约占比约18%、渣头占比约2%。起拍价:12元/吨 保证金:15万元

二、挂牌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6月28日17时止。

三、拍卖(招租)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四、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评估报告》饶周华永辰评字【2021】273号。

2.参与拍卖的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报名。

3.拍卖成交后,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一年尾渣处置合作协议。标的尾渣(含再生沙、泥油、渣头)是指上饶市生活国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尾渣的含量成分等质量问题由受让方自行判断。

4.拍卖成交后,尾渣经实际过磅离开厂区后的使用用途、使用去向、处理工艺等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与转让方、拍卖公司无关。

5.拍卖成交后,原先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尾渣的履约保证金(时限一年)。合作期间内,受让方若无违约行为待合同期满后,由转让方将尾渣履约保证金退还给受让方(不计息)

6.拍卖成交后,受让方需自备装载机及司机(持证上岗)并自行装卸尾渣,在厂区内进行装卸过程中产生的安全责任、车载人员安全、劳动保护等由受让方负责,造成的安全事故或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处理和承担,与转让方、拍卖公司无关。运输、存放、转运所产生全部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7.尾渣在实际离开厂区后运输、存放、综合利用的过程中,受让方保证不出现跑、冒、滴、漏等现象,不私自偷排、乱倒造成环境污染,若受让方有前述违规行为而被国家行政执法机关处罚,受让方自行承担,其过程中所涉及的安全责任、环保责任、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拍卖公司无关。

8.意向方报名时需提供可对泥油进行综合利用厂家的合作协议或销售合同。

9.本次拍卖按单价拍卖(计算单位:吨)拍卖成交后,由转让方负责按现状交付并以实际过磅为准。由受让方与转让方自行结算。

10.受让方在接到转让方的清运尾渣的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进行清运。超过24小时未到现场清运,转让方可视情况,扣除受让方部分履约保证金(依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11.若场地上堆放的尾渣超过500m3,转让方连续三天电话或微信通知受让方,受让方都不能及时清运,视为严重违约。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合作协议,并有权将尾渣交予第三方综合利用并没收原受让方的全部履约保证金。

1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拍卖资料。

五、竞买报名手续: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6月28日17时前凭有效证件到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或江西鸿韵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转入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15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受让方须在2021年7月5日前交清拍卖佣金及产权交易服务费。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及其利息在转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68,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详情咨询:********15(王先生)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五三大道55号1-302

查询网址:www.srcq.com

江西鸿韵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置 再生 利用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