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珠算博物馆展厅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资格后审公告

南通珠算博物馆展厅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资格后审公告

项目编号A****************项目名称南通珠算博物馆展厅更新改造项目
标段编号A****************001001标段名称南通珠算博物馆展厅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工程类型

南通珠算博物馆展厅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珠算博物馆展厅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通行审批【2021】5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珠算博物馆 ,建设单位为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濠北路58号。

2.1.2合同估算价:约1320万元(含设计费)。

2.1.3总工期要求:153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716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216日。

其中设计工期: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在15 日历天内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审图。

施工工期:138日历天。

注: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总工期日历天及各节点工期要求为准。

2.2招标范围:

(1)施工图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室内装饰、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智能化(含安防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等)、多媒体、消防、陈列布展、文物库房改造、标识标牌、建筑内外墙及顶部的防水维修、建筑南立面玻璃幕墙金属电动内遮阳帘等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提供施工图设计阶段及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服务;

二次深化设计所有施工做法必须出节点详图(含参照图集内容),不得出现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二次设计项目,不得使用未经甲方认可的专利产品以及市场无可竞争替代产品;

如果中标单位不具备招标范围内相关专业工程的设计资质,中标后应将相关内容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分包单位的确定必须经招标人同意,二次设计费用包含在中标单位的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后续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在相应阶段的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查、技防审查、工程预算编制及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施工全过程的技术咨询和把关、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要求的增补设计和设计变更等;参与项目各阶段直至工程竣工的各项验收等所有配合服务;设计单位需提供与本项目相关但不在其设计范围的其他专项设计(如有)的配合以及图纸会签等技术服务。

(2)施工建设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①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室内装饰、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智能化(含安防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等)、多媒体、消防、陈列布展、文物库房改造、、标识标牌、建筑南立面玻璃幕墙金属电动内遮阳帘、建筑内外墙及顶部的防水维修、建筑屋檐四周檐口铝板更换(含脚手架)等其他全部相关工程内容;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③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注:以上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均包含在项目报价中。包含部分文物保护性搬运、保护性拆除(详见附件A)等相关配套工程。

2.3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及通过相关部门的施工图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长。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和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o投标人R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任职期间自 2016 年1月 1 日以来(以竣工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的博物馆、科技馆、纪念馆等展馆类的陈列布展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

(1)证明材料需提供:a、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具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如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均不能明确体现单项工程投资金额,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b、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必须是经过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的,若没有备案,则须由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出具证明或提供该业绩中标公示的官方链接网址及完整截图,否则不予认可(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2)如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应以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提供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或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业绩须是联合体牵头人以牵头方名义承接的项目。

R自201901 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自202001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自202101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610日至2021712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ggzyjy.nantong.gov.c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71293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R综合评估法o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o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fcg.nantong.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

南通市珠算博物馆

建设单位

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濠北路58号

地址

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16楼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

杨工

电话

****-************-********

电话

****-********

邮箱

/

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东单元6楼

联系人

王 曦

电话

****-********

邮箱

********2@qq.com

2021年6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总承包 更新改造 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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