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碧镇金龙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EPC
金碧镇金龙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EPC
招标项目名称: | 金碧镇金龙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EPCb2a8dc0e-eca5-4980-b19a-9cd410e3c414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b2a8dc0e-eca5-4980-b19a-9cd410e3c414 | ||
建设规模: | 金碧镇金龙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总用地面积7566平方米,合约11.35亩。建筑占地面积:3542.10平方米,其中新建标准厂房1801.60平方米,占地581.40平方米;新建成品半成品储存仓库1022.40平方米;新建农产品加工车间1938.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62.30平方米。建筑密度46.82%,容积率1.021,绿地率8.49%,绿地面积642.20平方米;道路广场路面硬化等配套,混凝土路面硬化面积2550㎡。配套完成室外的变配电接入,消防水池水泵房、排污口、给水接入口,土石方工程。b2a8dc0e-eca5-4980-b19a-9cd410e3c414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1-06-10 17:30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06-18 18:00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大姚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 | 经办人: | 张文武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盛发工程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刘焕发 |
办公电话: | 189*****552 | 移动电话: | 189*****552 |
标段编号: | GC****************01001 |
标段名称: | 金碧镇金龙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06-18 18: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07-05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厅一(大姚县) |
开标方式: | 网上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0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金碧镇金龙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EPC总用地面积7566平方米,合约11.35亩,建筑占地面积:3542.10平方米,其中新建标准厂房1801.60平方米,占地581.40平方米;新建成品半成品储存仓库1022.40平方米;新建农产品加工车间1938.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62.30平方米。建筑密度46.82%,容积率1.021,绿地率8.49%,绿地面积642.20平方米;道路广场路面硬化等配套,混凝土路面硬化面积2550㎡。配套完成室外的变配电接入,消防水池水泵房、排污口、给水接入口,土石方工程。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无 |
资质要求: | 1、勘察、设计资质要求:(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资质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
业绩要求: | 1、设计业绩: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含)1个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服务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否则不予认可,说明:其提供的类似业绩为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2、施工业绩: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含)1个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否则不予认可,说明:其提供的类似业绩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
其他: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二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提供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两个及其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 (6)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1-07-05 09:00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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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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