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保税区口岸作业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综合保税区口岸作业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以银发改发[2013]404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银川综合保税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为银川综合保税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银川综合保税区内,位于园区中央大道西侧,园区十二号路南侧
2.2 招标规模:综合办公楼建设工程,查验区混凝土场地工程和路灯工程。其中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包括办公、施封和解封等口岸作业功能。
2.3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中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4本项目施工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投标单位须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资质及以上(含二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资质及以上(含二级)
3.3项目经理资质及工作经验: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证书(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级职称,本专业工作年限不少于12年;建筑、结构等相关专业;十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验;各专业工程师需持有各专业工程师证或相应中级职称,五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验。
3.4投标单位近三年需具有3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施工能力。
3.5外地企业进宁施工须先注册分公司或办理进宁备案登记证,未设立驻宁分公司或未办理进宁备案登记证不接受其参与投标。
3.6 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报名人应提交县级以上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外地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7 月 23 日至2013年 7 月 29 日,(节假日正常休息)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新华西街193号)报名;
4.2 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
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注册证及执业证和安全考核证)、相关业绩、外地企业需提供《进宁备案登记证》。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且均为原件,同时准备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留存复印件,资料不全者报名不予通过。
4.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8月 6 日(具备资格预审条件的情况下)。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综合保税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综合保税区
联系人:吕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银川市正源南街266号
联系人:刘彬彬 电话:134*****63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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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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