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九霄鲲鹏产业甘肃九霄鲲鹏产业中心装修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中心装修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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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九霄鲲鹏产业中心装修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1-****************XQ-********-****40-2

开标时间:2021063009:30

招标编号:GZ*******-GSJXXP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九霄鲲鹏产业中心装修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兰高新管经字【202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贴(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兰州高新创业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取得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备案(备案证号:兰高新管经字【2021】6号)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甘肃九霄鲲鹏产业中心装修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1.1建设地点:兰州高新区七里河园区创智国际 3-4#楼裙楼一层 。

2.1.2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总用房面积约 2300平方米,九霄鲲鹏产业中心建筑面积约 800平方米。

2.1.3投资总额(以批准的概算为准):财政补贴230万元 。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07月12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07月22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08月10日

2.1.5 其他: / 。

2.2招标范围:甘肃九霄鲲鹏产业中心装修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1设计范围

项目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为鲲鹏生态联创产品的生产制造区域,设计内容包含方案设计及装饰装修部分施工。设计中应充分利用建筑条件,进行合理、经济、体现科技感和现代感的设计,实现功能的最优配置,并与整体建筑风格保持统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设计资质类别及级别)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施工资质类别及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需具备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1.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6月至今)须具有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合同协议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

3.4其他:

3.4.1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项目规模、特点及要求合理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持有有效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设计各专业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材料员、造价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4.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7-2019 年度或者2018-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3.4.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 年6月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3.4.4省外设计企业按甘建服〔2020〕272 号文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5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投标截止日前五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4.6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施工企业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3.4.7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 年06月10日18:00时至2021 年06月15日18:00时(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申请人,登录兰州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http://lzhtp.lanzhou.gov.cn)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免费下载后审文件。

注:凡是拟参与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高新区分中心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http://lzhtp.lanzhou.gov.cn)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等后续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06月30日09:30时(北京时间) 。

地点为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高新区分中心第二开标室(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 1258号高新区科技孵化大厦 6 楼);

5.1.1本项目线上开标,采用网络递交方式。投标人须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 “加密” 功能对已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 文件上传功能”,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根据项目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提前登陆“开标大厅”参与网络会议。开标会议开始后,投标人按照系统提示,解密本单位投标文件,按流程完成开标事宜。

5.1.2受疫情影响,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线招投标系统》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陆?系统,参与网络开标项目的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投标工具箱,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通过网络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凭身份锁登陆网络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会议,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

5.1.3关于投标人企业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质资格证书的要求:因本项目采取在线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法提交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无二维码证书的原件,特说明如下:要求所有投标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与的处罚。投标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投标文件《其它资料》,并加盖电子印章;同时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

5.1.4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人员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通过扫描二维码核验真伪。若无法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应提供原件。同时须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

5.1.5关于投标人企业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质资格证书的要求:要求所有投标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与的处罚。投标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投标文件《其它资料》,并加盖公章,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

5.1.6本项目中标公示中将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全部进行公示,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和质疑。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兰州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http://lzhtp.lanzhou.gov.cn)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高新创业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8号创新大厦

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邮编:730010

邮编:730010

联 系 人: 魏 滨

联 系 人: 孙 悦

电话: 139*****166

电话: 151*****75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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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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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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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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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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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监督部门

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房产管理局

                          2021 年 06 月 10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项目设计 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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