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三公路段绿道(一期)招标公告

南三公路段绿道(一期)招标公告

南头镇南三公路段绿道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南头镇南三公路段绿道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头镇南三公路段绿道项目已由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发改核准[2013]2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山市南头镇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山市南头镇城建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为南头镇南头大道,全长2412米,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含节假日、雨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部分拆除人行道基层、制作彩色水泥混凝土结构路面、设置止车石墩、迁移盲道、设置相应的标志、标线等。具体内容以发标时招标单位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和中介预算及有关资料的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2 投标单位报名条件:
1、具有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年审合格,具有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诚信管理IC卡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委派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或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建造师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资格(非广东省内企业,所提供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资格),或项目负责人为市政或公路或道路专业,且证企相符。
3、技术负责人要求为市政或公路或道路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4、投标保证金:金额1万元,投标单位在开标会现场以现金方式提交,否则将视为放弃投标。
保证金的退还:开标会确定中标单位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回,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与建设单位签定施工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利率计算)。
5、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报名单位全部入围参加开标,如报名单位不足5家或开标时投标单位不足5家或开标过程中有效标不足3家,报原项目审核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22日至2013年7月26日17:00时,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3 不接受邮购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8 月 20 日9:30时, 地点为中山市南头镇政府104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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