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安门区域投放新疆文化旅游营销广告 招标公告

北京天安门区域投放新疆文化旅游营销广告 招标公告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项目名称:北京天安门区域投放新疆文化旅游营销广告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北京天安门区域投放新疆文化旅游营销广告

预算金额(元):*******
服务的说明:在北京地铁站1号线天安门东、西地铁站搭建《辉煌中国》系列主题展览,打造辉煌中国-新疆是个好地方”墙体灯箱主题展示区。展示区域分别位于:天安门地铁东站和西站中心展区各一块,尺寸均为4平方米,天安门地铁东站东A出口地下通道一块,尺寸12平方米,投放期为12个月。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因北京华威鼎智国际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是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辉煌中国》主题展位灯箱媒体资源独家代理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北京华威鼎智国际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平谷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平谷园兴谷A区6号-378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6月10日至2021年6月1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相关规定;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3.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需要提供承诺书);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止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4.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止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5.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场获取购买文件时须提供:携带本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条-5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以上证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文件售后不退。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苏丽娅

联系电话:139*****314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143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包文泉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彭怡荣

联系电话:158*****271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151号君泰大厦6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单一来源 广告 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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