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府锦园19#商铺二次招租文件公告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府锦园19#商铺二次招租文件公告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府锦园19#商铺二次招租文件公告
为保障经营性资产的合理利用,更好的服务社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实守信原则,学院于2021年6月10日对委托管理的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9号学府锦园19#商铺(以下简称:学府锦园19#商铺)的租赁经营实行公开比选,因为参与竞价人员不足3家未确定承租人,经研究决定对未确定承租人的学府锦园19#商铺进行二次招租,采用公开比选的形式。上海高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招租代理人)受重庆重二师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租人)的委托,对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服务师生用房租赁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府锦园19#商铺租赁经营项目
序号 | 商铺位置 | 商铺 编号 | 面积(㎡) | 竞价底价 | 竞价底价 | 拟经营范围 | 资格要求 |
1 | 学府锦园临街2楼商铺 | 19#门面部分 | 429 | 60 | 25740 | 竞价人自行规划,但餐饮、噪音污染业态除外 | 自然人或企业 |
二、招 租 人:重庆重二师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点、面积及限定经营范围:详情见附件1。
四、项目承租形式
(1)采取租赁承包形式,竞价成交人在承租期内具有该商铺的经营权和学校设施等财产的使用权、保管权,但承租者不得将其转租或转让。
(2)承租期限:五年,自2021年6月至2026年6月止(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如5年内租赁房屋遇学校规划调整,招租人有权提前1个月告知商户收回商铺,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承租方签订合同方式及时间:若预承租人在竞价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招租人签订承租合同,招租人有权不退履约保证金。竞价成交人租金半年支付一次,遵循先交后租的原则;履约保证金按照3个月租金(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缴纳)打入招租人指定账户留存,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遇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顺延)。
五、评审办法:竞价法(一次性报价)。第二次有效报价不足三家,采购人可选择有效报价高者进行谈判选定承租人。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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