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方情况
(一)采购方名称:德阳国信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二)采购背景:
德阳国信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汽车租赁服务的市属国有企业,其车辆租赁主要满足政府公务出行、政府大型会议、个人或企业车辆租赁服务。公司现有租赁运营车辆238辆。为了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营和车辆维修保养的便捷,现特公开采购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征集服务供应商。
二、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德阳国信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公开采购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二)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项目性质:国有企业采购。
(四)项目目标:238辆租赁车辆维修保养包干服务。
三、采购要求:
(一)项目预算:本次采购服务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5.2万元/年(大写:每年陆拾伍万贰仟元整)。
(二)车辆维修经营许可类别:二类及以上资质。
(三)参与报名的供应商在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内应无相关不良记录以及近三年相应业绩证明。
(四)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一年。
(五)采购费用:本次采购费用按月结算,采购服务维修车辆共计238辆(详见附件一维修保养车辆明细表)。
(六)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
本次采购的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内容主要是对指定车辆(以维修保养车辆明细表为准)进行日常保养、车辆的维修、24小时道路救援,承诺按时按质完成车辆的相关服务并承担经相关部门认定因车辆维修造成的车辆事故责任。车辆维修保养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交通运输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和GB/T 16739.1—2014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
1、车辆的日常保养应根据车辆维修保养指南手册的规定进行、并做好相应保养记录。
2、车辆的维修主要是指运营车辆(保险赔付金额超过2000元的单车事故车除外)的的机修、电器、钣金、喷漆等方面的维修,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润滑与养护、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空调维修、汽车美容装潢、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喷漆等。
3、配件要求:车辆维修要求提供标准、正规厂家的配件,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及相关行业规定实行质量保证,并提供相应的配件溯源材料等以便查询。
4、书面承诺对指定车辆实施24小时道路救援,救援范围为德阳市属区域内,并承诺主城区30分钟内到达救援场地。救援服务主要包括车辆行驶过程中的应急配件更换、拖车服务等。
5、书面承诺按时按质完成车辆的相关维修及保养服务等。即:日常保养当天领车、二级维护2天完成、检测车辆的维护、车辆配件到货时当天及时告知客户、车辆维修保养完成后当天通知客户提车、维修后3天内进行回访等。
6、其他要求:
(1)拟定车辆维修保养计划,并提交采购方报备。
(2)根据维修保养计划,指定具有相应车辆驾驶资格的人员前往采购方进行提车,签订车辆移交手续,并承担期间有关车辆的一切安全责任。
(3)车辆维修保养费用中包含全年15辆车的全身车漆、14次大修。
7、履约保证金5万元。服务供应商严格按照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要求、服务承诺及服务协议要求提供服务,履约保证金将在《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协议书》到期或终止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渠道返还。服务期间,若服务供应商违背承诺且事实清楚的情况,经采购方督促仍未按时完成相关服务的,采购方有权从其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违约金1000元/次,同时,采购方还有权要求因车辆维修保养停运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
四、项目采购实施步骤
(一)发布信息公告
根据采购方案和交易所交易规则,西南联交所将采购信息发布在交易所网站,接受意向供应商报名及审核报名材料。挂牌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供应商,则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二)选择供应商方式:
1、本次采购将采用综合评审即非价格因素评分和竞价(反向竞价,竞价幅度1000元及1000元正整数倍,最高不超过10倍)得分两者加权得到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选供应商,其中非价格因素评分和竞价同步进行。
2、本次采购须征得3家或3家以上供应商方可进行评审。若未征集到3家供应商则视为不符合评审要求,将变更挂牌条件重新发布采购公告或延长公告发布期限。
(三)发出中选通知书
供应商确定后,西南联交所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中选通知书。
(四)签订合同
供应商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德阳国信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汽车维修保养服务协议书》。若供应商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该服务协议,则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方有权重新挂牌采购。
(五)交易结算
《汽车维修保养服务协议书》签订后,采供双方将根据协议中有关采购费用支付要求进行场外结算,即:本次采购费用按月结算,结算金额以最终中选价格除以12个月得出每月结算费用。
(六)交易鉴证
自采购双方《汽车维修保养服务协议书》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所出具交易鉴证。
五、意向供应商的报名资格及确认
(一)在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且近三年在参加各项采购活动中,在信用中国和税务部门无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二)车辆维修经营许可类别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须向西南联交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8万元(大写:捌万元整);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本次采购意向供应商的报名资格由采购方确认。
六、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注意的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挂牌公告期内,即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二)报名资料: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车辆维修经营许可类别二级及以上资质证明、以及近三年在参加各项采购活动中,在信用中国和税务部门无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三)评审资料:意向供应商应在指定时间(即综合评定之日),将申报资料密封后提交至评审指定地点。申报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1)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车辆维修经营许可类别;
2.维修保养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简介,包括公司经营场所、注册资本、主要技术人员(需提供从业资格证书和社保证明)、设备设施、环保措施(需提供环保部门环评许可)等;
(2)公司维修保养的健全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车辆维修档案管理、人员培训管理、设备管理、及配件管理等(各管理制度须附后一并提交);
(3)车辆维修保养计划及主要措施,主要包括车辆保养计划、车辆交接手续、车辆维修保养时效、维修配件、车辆维修质量保证、道路救援。
3.维修保养服务承诺,主要包括维修时效、维修质量、配件承诺、道路救援承诺。
4.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和近三年(即2018年-2020年)业绩情况并提供证明材料。
以上文件一式六份,并加盖公章,装订并密封盖章后提交,密封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及参与意向供应商单位名称。
七、履约保证金
(一)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
(二)支付方式:中选供应商应按照《汽车维修保养服务协议书》的约定向采购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八、交易保证金的处置方式
(一)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交易保证金的处置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交易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剩余部分将依据《维修保养服务协议书》约定金额转为履约保证金,由交易所直接划入采购方指定账户;扣除上述费用后超出金额部分,成交供应商在《维修保养服务协议书》签订后且递交至西南联交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余额部分原渠道无息退还;其他未成交供应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采购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通过参与交易获取采购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采购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供应商被确认为供应商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供应商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采购人或交易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供应商经本所确认为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意向供应商或供应商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9. 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采购人书面告知,交易所将依据交易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供应商和采购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后,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采购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