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学院食堂餐厨垃圾回收(第二次)招标公告

韶关学院食堂餐厨垃圾回收(第二次)招标公告

韶关学院食堂餐厨垃圾回收竞价公告(第二次)
经研究,现定于对韶关学院食堂餐厨垃圾回收,通过公开竞价确定回收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说明

回收地点具体情况及低价见下表:

地点

低价

校本部第一、二、三、四食堂

83000元/年

黄田坝食堂

5760元/年

备注:(1)、合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

二、竞价时间、地点:2013年7月16日上午9时,在韶关学院南区一号办公楼301室

三、竞价的资格条件及竞价保证金

(一)资格:

①提供韶关区域内生猪养殖场租用合同复印件及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②提供对应合同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及联系电话。

(二)符合参加竞租资格条件的意向人,必须在2013年7月15日前办公时间内将保证将保证金汇进学校账户(帐户名称:韶关学院;帐号:****************225;开户银行:工行韶大支行),汇款时注明“食堂餐厨垃圾回收保证金”,保证金为2000元;

(三)竞价活动结束后,一般情况下,对未成交的,相应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对成交的,相应的保证金在按规定签署合同并缴齐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四、服务项目基本要求:

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足够的加盖潲水存放桶;

2、潲水收购完毕,须及时清洗干净潲水桶及搞好存放点周边卫生,并注意节约用水;

3、潲水收购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食堂;

4、食堂潲水只可用于喂养生猪,不可用于制作地沟油等非法用途。

五、收购时间:

早餐潲水收购时间:8:00-9:30

午餐潲水收购时间:12:00-14:30

晚餐潲水收购时间:18:00-19:30

六、本次竞价活动委托韶关学院招标与投标中心负责。符合参加竞价资格条件的意向人,必须在2013年7月15日前办公时间内持资格材料原件及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到韶关学院招标与投标中心(韶关学院南区一号办公楼302室)报名并索取资产竞租资料(包括竞价须知等)100元/份,售后不退,竞租资料也可以在韶关学院校园网自行下载。已报名的意向人于2013年7月16日上午9时前凭身份证原件到韶关学院南区一号办公楼301室参加竞价,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参加竞价的权利。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如有任何疑问或问题,必须在2013年7月15日办公时间内前提出,有关问题将在竞租活动开始前统一作出解释和说明,逾期提出的问题将不作解释和回答,由此造成的不便由竞租人自己负责。

六、咨询:韶关学院招标与投标中心;地址:韶关学院南区一号办公楼302室;电话:****-*******

韶关学院招标与投标中心

附件:韶关学院食堂餐厨垃圾收购竞价须知.doc


韶关学院食堂餐厨垃圾收购竞价须知根据有关要求,订立本须知,供竞价人遵守。一、报名1.符合参加竞价资格条件的意向竞价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意向人),在报名登记前需验证意向人的营业执照或者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1份及联系电话。2.代理人受托报名或参加现场竞价的,除上述资料外,还必须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加盖公章或手印)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二、竞价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1、符合参加竞租资格条件的意向人,必须在2013年7月15日前办公时间内将保证金汇进学校账户(帐户名称:韶关学院;帐号:****************225;开户银行:工行韶大支行),汇款时注明“食堂餐厨垃圾收购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为2000元。2、竞价活动结束后,一般情况下,对未成交的,相应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对成交的,相应的保证金在按规定签署合同并缴齐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3.竞价当日不收取保证金。竞价人须在2013年7月15日前办公时间内将保证金汇进学校账户并到韶关学院学院招标与投标中心(韶关学院南区一号办公楼302室)报名,否则不具备参加竞价的资格。三、现场登记已报名的竞价人须在2013年7月16日9时前到韶关学院南区一号办公楼302室,凭身份证进场,方可参加竞价,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参加竞价的权利。四、地点及交租说明1、收购地点:甲方所属指定食堂2.交租方式及时间:每半年结算一次,每年3月10日前、9月10日前乙方以现金方式分别结算上半年、下半年食堂潲水款期,逾期按违约责任规定处理。3.税费:由学校到税务部门开租赁发票,税费由学校支付。五、其他说明:在合同期间,国家、省市及相关上级部门对餐厨垃圾若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或办法时,该合同即时解除。六、举牌竞价1.公开竞价前,主持人首先将宣读竞价规则,对经营性资产进行简单介绍,竞价人应在对相应的资产有明确认识,并在明白竞价规则后方可应价。一经应价,视作无条件接受和认同竞价规则(包括竞价须知及格式合同)和相关经营性资产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2.竞价实行明标竞价,按“价高者得”的方法确定竞得人。3.竞价人每一次应价,为加一个增价幅度;如超过一个增价幅度的,须为增价幅度的整倍数,并且应口头报价。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增价幅度是:增加幅度100元/次;4. 如果参加的竞租人不足三家,终止本次竞租活动并重新启动公开竞租程序,如仍不足三家,学校方将采用议标或谈判方式确定租赁人。5、标的以年租金为准。七、成交确认1.竞价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确认成交法律效力,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2.竞得人必须按照《竞价成交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前内到指定地点签定合同、交纳履约保证金和全年租金;否则视作自动放弃成交的权利,保证金不予退还。八、违约责任竞价人必须对自己的竞价行为负责,如未遵守竞价有关规定或者弃标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以下行为视作竞价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其违约行为将登记入其信用记录,且保留追究相关损失的权利。1.故意扰乱会场秩序且经劝阻拒不改正的;2.成交后拒不签署成交确认书的;3.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交清履约保证金和全年租金的(视作违约弃权)。九、其他事项1.本竞价须知解释权归韶关学院招标与投标中心。二○一三年七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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