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行新大楼金库门招标公告

分行新大楼金库门招标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新大楼项目金库门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招标项目编号:********-HW03-A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新大楼项目金库门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已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新大楼项目金库门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
建设资金情况:建设资金自筹且已落实;
规模:净通道尺寸为1000mm宽×2000mm高(含日间闸门)金库门两樘;净通道尺寸为650mm-600mm宽×650mm-600mm高紧急逃生门两樘
招标范围:采购及安装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2.3 计划工期: 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80天内完成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金库门供应、安装的资质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企业信誉好,合同覆约率高。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7月_24 日至 2013 年 7 月_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_ 11 时,下午_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如果是生产厂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2、如果是经销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还需要有授权厂家提供本货物代理字样的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3、相应专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
4.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本,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5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3 年_8 月_13 日_9 时 00 分,地点为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8号楼507A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陆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联 系 人:张淼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会
电话/传真: 0431—********
2013 年 7 月 24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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