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6宗矿山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储量报告、开发利用方案、采矿权评估、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等编制招标公告

国土资源局6宗矿山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储量报告、开发利用方案、采矿权评估、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等编制招标公告

乐昌市国土资源局6宗矿山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储量报告、开发利用方案、采矿权评估、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等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乐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乐昌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拟乐昌市国土资源局6宗矿山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储量报告、开发利用方案、采矿权评估、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等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乐昌市国土资源局6宗矿山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储量报告、开发利用方案、采矿权评估、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等编制项目;

序号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储量报告、开发利用方案、采矿权评估、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

6

注: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作无效投标报价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

(三)投标人必须具备与编制报告(方案)相对应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地质勘查(储量报告)、采矿权价值评估、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的资质;

(四)根据检察部门要求,供应商必须到乐昌市人民检察院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查询办法请点击下载);

(五)本采购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7月24日8时30分起至2013年7月31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乐昌市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乐昌市昌山中路168号)持下述证件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请点击下载)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格式请点击下载);

(五)本项目要求的相应资质证明材料。

注: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8月13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乐昌市昌山中路168号乐昌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开标评标时间:2012年8月13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八、开标评标地点:乐昌市昌山中路168号乐昌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九、《用户需求书》公示:(点击下载)

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符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十、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勘察,有关事宜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电话:****-*******

传真:****-******* 邮编:512200

开户名称:乐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乐昌支行

银行帐号:********5668

乐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用户需求书一、供应商资格:(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二)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三)投标人必须具备与编制报告(方案)相对应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地质勘查(储量报告)、采矿权价值评估、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的资质;(四)根据检察部门要求,供应商必须到乐昌市人民检察院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五)本采购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一)项目简介:乐昌市乐城癞痢山水泥用灰岩矿、五山镇青岭乌石坳瓷土矿、五山镇大乐鬼子崖瓷土矿、五山镇龙虎洞瓷土矿、五山镇麻坑村天鹅塘砂矿、大源镇墩子村香花坑重晶石矿等6宗矿山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储量报告、开发利用方案、采矿权评估、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等编制项目。本次招标项目为上述6宗新设采矿权招拍挂出让及登记发证所需,所有报告(方案)均需满足相关要求。(二)采购项目质量要求:所有报告(或方案)须通过规定的评审及取得备案(或审核同意)文件,项目承担单位应配合提供设置采矿权的有关文书、资料。(三)采购项目其他要求: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察勘,以获取投标人有关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察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自己承担。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投标人总报价不得超出本项目预算,报价必须包括勘察、编制、工本、评审、税收及中标服务费等全部费用;2、投标人针对每宗矿权的明细报价不得超出150万元。(二)付款方式:本次发包目的为采矿权招拍挂出让的资料准备,项目承包方按发包方要求及国家规定编写资料,每宗矿权单独签订合同,合同中中标价的支付跟矿权成功出让与否挂钩,矿权成功出让后一次性支付该采矿权的所有资料编制费用,若哪宗矿权未出让成功,则不支付该宗矿权的费用。(三)其他要求:由于矿权的设置涉及的审批部门多、程序复杂,项目承包方要安排专门人员积极与发包方联系,何时编制何宗矿权的何种资料,以发包方通知为准。 采购单位(公章): 二Ο一三年七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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